《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24新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24新修订).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24新修订)为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为此,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一、责任范围(一)局党委对局机关和局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局党委成员、副局长(级)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
2、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处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局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局党委领导下,协助局党委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二、责任内容(一)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
3、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5、领导和组织全系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各项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6、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
4、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二)局党委成员、局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局长的责任:1、带领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主持研究部署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支持纪检部门履行工作职责。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工作部署。3、阅处重要举报,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案件的查处工作。主持研究决定科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处分工作。4、组织召开
5、党委专题会议,带头检查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成员、副局长(级)的责任:1、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分管处室和分管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3、支持纪检部门履行职责,督促分管处室、基层单位,配合纪检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指导分管处室,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三)局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局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责任:1、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
6、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分清责任,认真组织实施。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运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搞好廉洁自律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各项工作,及时向局党委上报和协助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5、基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政情况,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纠正存在的问题。(四)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和基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1、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2、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掌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3、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4、组织开好本处室、本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评议、考核,对不合格的要追究责任。评议、考核结果每年要上报局党委,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