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总体要求,以及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要求,着力解决环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环评审批监管执法,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管理制度优势,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本工作方案,打击和遏制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落实环评要求、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文件质量,提升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压实建设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技术单位从业行
2、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用管理体系。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增强监管合力,营造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二、主要举措(一)事中监督管理:是指建设项目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到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期间,落实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监督管理。事中监管事项主要包括:1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编制规范性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至十二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编制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评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
3、责任单位:审批办完成时限:全年2 .监管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公开情况。环评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批建相符、是否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审批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3 .监管施工期环境监理及监测的开展情况。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进行定期开展监测。同时,对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是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破坏措施;是否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是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4监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建设项目性质、地点、内容、规模、总平面布置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一致性
4、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验收意见及专家验收意见提出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验收办完成时限:全年(二)事后监督管理:是指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的监督管理。事后监管事项主要包括:1.监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是否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是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是否严格按照环评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落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审批办完成时限:全年2,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对设施不正常运行、不正常维护导致设施故障以及投药与操作错误导致设施运行问题等违
5、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3 .监管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方式是否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和验收规定。对存在不达标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方式进行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4 .监管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危废转运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5 .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第19号令)的有关要求,依法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监察责任单位:综
6、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6 .监管环境应急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督导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三)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1 .明确监管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审批部门要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审核工作;执法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程序性、实体性违法违规问题。2 .明确监管频次审批部门结合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实施环评文件日常审核及技术评估,按季度开展环评质量技术复核。执法部门在项目建设
7、期间,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类)项目至少现场检查3次,对其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至少现场检查2次;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及即来即办项目、打捆环评项目、区域评估项目至少现场检查1次;环境影响备案类项目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率不低于20机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列入执法部门日常环境监管,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监督性检查。(四)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程序一般建设项目的移交及监管情况1 .审批办定期将本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细化目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细化表连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文件等材料一并移交分局执法部门。2 .分局执法部门对审批
8、部门移交的项目采取“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日常检查等方式,依法开展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法监管。3 .现场检查前,执法人员应查阅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文件,分别按照事中监管清单和事后监管清单要求,列出现场检查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局长副组长:副局长成员: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监督科科长验收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线索移交和查处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制度,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环评编制单位从业行为,提升基层管理水平。(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