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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津工信财20244号附件18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支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对产品性能指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版)的,按照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支持,其中,前沿新材料最高IoOo万元,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最高200万元;对产品性能指标符合天津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支持指南目录(2020版)的,按照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支持,其中,前沿新材料最高300万元,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最高100万元。相关目录请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二、申报条件(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
2、所有要求。(二)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等方式生产的新材料产品,在品种规格、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三)产品性能指标优异,满足国家和我市目录中新材料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四)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五)申请销售补贴的单位应为在津实际生产企业,生产单位的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补贴申请。三、申报材料提供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及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奖补类);(二)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基本情况
3、表(附件181);(三)新材料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四)申报企业与用户签订的正规销售合同和新材料产品的销售发票(2023年4月11日至项目申报日期);四、申报程序(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文档(Word格式)和本区项目汇总表(附件18-2),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18L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基本情况表18-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销售补贴申请材料汇总表(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
4、料工业处程富琳,联系电话:63085925)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基本情况表新材料产品基本情况新材料名称对应目录和编号年生产量申请销售补贴数量申请发票总额(万元)申请补贴额(万元)研制方式(“J”选)口自主开发产学研联合开发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口集成创新口其它创新性(“选)口首创口重大改进口替代进口先进性(“选)口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口国内领先口国内先进口其他成熟度(“,选)口产品(样品)口小批量生产口批量(规模)生产首批次类型Ly选)口国内首批次口市内首批次依托工程或目标市场产品研制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情况市场定位、供需预测等市场推广情况新材料主要用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1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新材料发票额生产何种产品单位名称2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新材料发票额生产何种产品单位名称3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新材料发票额生产何种产品单位名称4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新材料发票额生产何种产品单位名称5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新材料发票额生产何种产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销售补贴申请材料汇总表序号新材料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对应目录和编号申请发票总额申请补贴比例申请补贴额1234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报送单位(盖章):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