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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产销业务分离,合理降低税赋案例分析春节假期跟一位朋友吃饭,这位朋友经营着一家家电销售公司,主要代理批发销售某知名品牌的空调,席间他聊到近几年经营压力大,特别是营改增后他企业的税赋增加很大,税局要求他公司的销售空调和安装调试费都按13%缴纳增值税,向我请教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合法合规的帮他的企业降低税赋,减轻他的经营压力。一、首先,了解这家公司的经营模式朋友的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批发和零售空调,年销售量约20000台,销量较大的空调平均售价(含税)约为3955元/台,每台空调销售后要负责为客户进行安装调试,因为不同的楼层、不同的安装位置、不同的安装方式,安装费价格差距也比较大,平均下
2、来每台空调向客户收取大约250元的安装及调试费。空调平均进价(含税)约为3560元/台,可以取得进项税专票,但安装调试主要是企业的人工为主,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分析:从经营方式上看,这家销售公司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调试,是混合销售行为,税局让他统一按照13%缴纳增值税是没有问题的。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货物又涉及服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
3、法第四十条规定全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测算:增值税:20000*(3955+250)(l+13%)*13%-3560(l+13%)*0.13=20000*483.76-409.56=1,484,000元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484000*(7%+3%+2%)=178,080元合计:lz662z080元经过测算全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大约166万元。二、税收筹划思路其实这家A销售公司的业务还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从税收筹划上来说也不复杂,根据上述业务模式,朋友首先可以考虑新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B售后服务公司,因为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收费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所以最好成立的是一家小规模公司。然后由这
4、家B售后服务公司承接A公司的空调安装、调试、售后、维修等服务,经过此方式可以将一家公司的主要业务与辅助业务进行拆分,分离成两家独立公司,这样B服务公司就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还可以向A销售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疫情期间小规模的征收率可减按1%,便于测算我们这里统一按3%来计算)税筹后的税费测算:A销售公司增值税:20000*(3955)(l13%)*13%-3560(l+13%)*0.13-250/(l+3%)3%=20000*455-409.56-7.28二763,200元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763200*(7%3%+2%)=91,584元B售后服务公司增值税:20000*250(l+3%)3%=145z600元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45600*(7%+3%+2%)=17z472元A销售公司、B售后服务公司税费合计:763200+91584+145600+17472=LOI7,856元筹划后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02万元,与筹划之前相比可以节约税费:166-102=64万元。要做好税收筹划,除了了解税法,更要清楚企业的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