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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号)(以下简称“9号文”),北京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通过新建、改建、盘活闲置住房转化等方式,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部分项目已陆续投入运营。我委对已运营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从租金管理环节提出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二、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以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为基础,结合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实际,坚持市场化方向,简化管
2、理程序,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确定、租金备案、租金调整等具体要求。(一)租金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类。(二)备案程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持有运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平台自动即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三)租金涨幅。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租金可随市场变化调整,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且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