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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编写规那么第1局部:术语1范围GB/T2001的本局部规定了术语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要求。本局部适用于编写术语标准和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一章,其他术语工作也可参照使用。2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2001的本局部的引用而成为本局部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局部,然而,鼓励根本本局部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局部。GB1.12000标准化工作导那么第1局部: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那么(ISo/IECDirectivespm3,1997,Rulesforthest
2、ructureanddraftingofInternationalStandards5NEQ)GB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那么(eqvISO31-0)GB3102(所有局部)量和单位eqvISO31(所有局部)GBZT4880语种名称代码(eqvISO639)GBZT10112-1999术语工作原那么与方法GB/T13418-1992文字条目通用排序规那么GB/T15237-XXXX术语学根本词汇(neqISO10871:2000)GBZT16785-1997术语工作概念与术语的协调(eqvISO860:1996)3术语和定义GB/T15237-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00
3、1的本局部。4术语标准化制定术语标准的目标是获得一种标准化的术语集,其中概念和术语一一对应,以防止歧义和误解。因此,在术语标准化中:a)应为每个术语标准建立相应的概念体系;b)概念的定义应能在语境中替代同该概念相对应的术语(替代原那么);C)概念的定义应使用汉语或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文字表述;d)使用不同语种表述的同一个定义应在内容上等同,并尽可能使用类似结构;e)应指出国家标准的概念体系与国际标准的概念体系之间的差异以及不同民族语言的概念体系与国家标准的概念体系之间的差异。5术语标准的制定5.1准备工作5.2需求分析当某个领域内由于概念和(和)术语含义不明确而造成交流困难时,应通过制定术语标准
4、,或在其他标准中专设一章“术语和定义”加以解决。5.1.2用户应明确所制定标准的用户,用户确实定将关系到:a)所涉及的领域或子领域的界定;b)所包括概念的类型和数量;C)语种的选择;d)定义的表述;e)同义词的数量及标记;f)例如的类型和数量。5.1.3专业领域的界定5.1.3,1专业领域的界定有利于:a)文献的采集、评价和使用;b)子领域的划分;C)分工及其安排,特别是工作分组进行时;d)在最初阶段对概念进行结构化;e)同相关领域的术语工作组进行协调。5.1.3.2专业领域的界定程序如下:a)确定范围时应考虑:D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机构的工作范围,如:CSBTSTC62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CSBTSTC17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一般的分类法,如: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GB/T13745学科分类与代码;3)专业分类法,如:GB/T6866园艺工具分类与命名、ISO2148连续装御设备一命名法;4)某专业领域内的一般文献,包括标准、手册、教科书、辞书、目录和报告;5)术语词聚集和叙词表。b)应根据该标准的目的和用户的需求,确定所包括的子领域。5.1.4资料的搜集对于标准中的每一语种,都应对该领域术语惯用法进行分析。5.1.4.1资料的类型搜集资料的主要类型包括:a)法律、法规、标准等权威性文献:b)教科书、科学论文、科技期刊等学术团体普遍公认的文献;C)小册子、使用说明书、
6、零(部)件目录、报告等常见的,但未必得到公认的资料;d)工作组成员和有关专家所提供的口头或书面资料;e)术语数据库;f)术语词聚集、辞典、百科全书、叙词表。应认真研究该领域内一切相关的资料。在各类文献中,都有可能找到有用的例如、插图、概念体系(完整的或局部的)和术语等。5.1.4.2资料的评价应细致地评价所有资料,并考虑以下各点:a)过时的资料中,术语利定义可能不太可靠;b)作者宜是该领域内公认的权威;c)资料中的术语不应只反映某个学派的观点;d)对于现有的词聚集,应考虑它是否是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公认的术语工作原那么和方法制定山来的;e)应明确所引文献是否为译文。假设为译文,应先评价译本
7、的可靠性。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不应使用译文。应编制一个包括所有资料的列表,表中应附检索这些资料所需的资料题录数据。为了便于资料管理,可编制和使用代码。5. 1.5概念的数量概念的数量应有限制,因为:a)概念的数量过多会导致不一致和疏漏;b)概念数量过多,耗时过长,很难及时反映该专业领域的最新开展。经验说明,如果概念的数量超过200个,就有必要将某一工程划分成假设干子工程。6. 1.6语种的选择7. 1.6.1制定多语种术语标准时,以这些语种同时起草最为有效。8. 1.6.2当决定是否使用某一语种时,应考虑以下各点:a)能否获得足够和可靠的该语种的文献;b)能否从以该语种为母语的专家处获得有效的帮
8、助。应有讲母沿的专家参与编制定义、例如、注以及对标准文本的审定。9. 1.7日程表的拟定应拟定详细的:工作日程表,包括:a)工程阶段列表;b)每个阶段的工作日程;C)工程工作组或成员的职责。10. 2工作的流程工程各阶段的顺序一旦确定,即不可逆转。应依据术语工作原那么确定工作流程。如果需要将该标准的领域进一步划分成几个子领域,那么应在工程开始时进行。工作组应吸收具备术语标准化知识和相关语言知识的专家参与,或有关专家咨询。11. 2.1术语数据的采集应通过分析资料(见5.14)标识出属于该领域的概念,并以所用语种建立相应的术语表。最初阶段,术语表应包括与该领域有关的一切术语或概念定义,即便以后可
9、能发现有属于其他不同领域的。有时,有的概念仅有定义而没有术语。此时,应将该定义列出,并用五个小圆点、表示尚无相应术语或未找到相应术语。查阅文献时,应一次摘出文献中的所有信息(术语、同义词、反义词、定义、语境等)。12. 2.2术语数据的记录应使用统一的方式记录每一语种的信息。每条术语均应连同其概念标识符分别记录:同一语种的同义词和不同语种的对应词也应分别记录,但应使用相同的概念标识符。在每一语种中,可以包括以下数据类目:a)与术语相关的数据,包括:D术语(即,根本形式):同义词;近义词(以便于比拟和区分);反义词;变体(如拼写变休、形态变体和句法变体);缩写形式;完整形式;符号;其他语种对应词
10、(包括对应程度的标识)。2)采用级别(即选术语、许用术语、拒用和被取代的术语)。3)语法信息。4)术语的注。当采集数据时,对于那些可能需要标注其性质的如“尚未标准化的”“新词语”“注册商标”“技术行话”“内部用术语”和“地区用语”等术语,也应予以记录。但在最终的词汇中,应明确标注,它们是属于哪一类型。b)与概念相关的数据,包括:1)定义;2)语境;3)概念的其他表述法(例如,公式等);4)图形表示;5)例如;6)注。如果可以得到关于概念体系的信息(上位概念、下位概念、并列概念等),也应予以记录。c)管理性数据,包括:1)概念标识符;2)语种符号;3)记录日期;4)记录者标识符;5)源文献。为了
11、保证工作方法的一致性,记录术语信息前,应建立数据类目(如记录日期、记录者标识符、源文献)的代码表。5.2.3术语表的建立5.2.3.1术语表可以包括表述以下概念的术语:a)本专业领域的专用概念;b)几个专业领域的共用概念;C)借用概念;d)一般语词概念;可用该领域的一般分类法作为指南,判断是否应该包括某个概念。5.2.3.2最终的词汇应包括:a)本专业领域的专业概念;b)少量的借用要领和少量的共用概念。应防止收入商标、商业名称和俗语。5.2.4概念领域和概念体系的建立5.2.4.1术语表建立之后,相关的概念应排列成一个个概念领域(相关概念的集合)。每一语种中概念编组的准那么应是相同的。应明确概
12、念领域间的关系。然后,将每个领域的概念结构化,形成概念的子系统。使每个概念在该概念体系中有一个确定的位置。应按照GB/T10U2-1999建立概念体系。每一语种都应建立概念体系,建立时应考虑到国别、不同组织和不同学派等等情况体系建立之后,应检查:a)每个概念的位置是否正确;b)概念有无遗漏。5.2.4.2应比拟在该标准中所用每一语种的概念体系,以便:a)确定各概念体系间的兼容性程度:b)按照GB/T16758-1997协调这些概念体系。5. 2.4.3如果不能建立所有语种都通用的概念体系,那么存在以下三种解决方法:a)尽可能建立一个作为国家标准的汉语概念体系,允许该体系在某些方面同国际标准或少
13、数民族概念体系有一定差异,但应在标准中加以说明;b)只将能达成一致的内容标准化。此时,有必要重新确定所涉及的领域(见5.1.3),但是不推荐使用此种方法,因为这可能导致在标准中出现一组不成体系的概念。C)如果以上方法都不适宜,可能性先编成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待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标准。5.2.5定义的表述5.2.5.1表述的定义的根本原那么和方法见GB/T10112-1999中4的规定。5.2.5.2在术语标准中,应在标准范围中所限定的领域内定义概念。在其他标准中,应只定义标准中所使用的概念,以及有助于理解这些定义的附加概念及其术语。5.2.5.3在术语标准中应防止重复和矛盾。对某概念确立术语和
14、定义以前,要查明在其他标准中该概念是否已有术语和定义。如果某概念用于多项标准,宜在其最通用的标准中或在术语标准中下定义;而其他标准中只须引用对该概念下定义的标准,不必重复该概念的定义。如果在某项标准中已经对某概念确立了术语和定义,在其他标准中应不应该对已确立的概念采用不同的指称(指概念的任何表述形式)或同义词。5.2.5.4定义的起草应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a)定义的优选结构是:定义=上位概念+用于区分所定义的概念同其他并列概念间的区别特征。例如:3.1.2上位概念superordinateconcept层级系统中,可划分为假设干个下一级概念13.1)的概念。3.1.3下位概念subordina
15、teconcept层级系统中,可与一个或一个以上概念13.1)并列,组成上一级概念的概念。b)定义不应采用“用于描述的术语”或“表示的术语”的说明性形式;术语也不必在定义中重复,不可采用“术语是的形式,或、术语意指.的形式,而应直接表述概念。c)定义一般不应以专指性的词语开始,例如,“这个”“该”“一个”等。d)量的定义的表达应符合GB3101的规定。注:b),c)是由替代原那么(第4章b)导出。如有必要,可用图形加以说明,但不能用图形代替文字表述的定义。5.2.6术语确实立和选择应在对概念给出明确定义的根底上确立术语。选择或确立新术语,应符合GB/T10112-1999中5的规定。如果存在同义词,建议只选择一个作为首选术语。术语的构成应符合构词原那么。6术语编纂6.1总那么本章主要用于汉语术语标准。其他语种的术语标准或汉语标准的译文版,应符合该语种语言文字自身的表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