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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2.0通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3.0职责3.1 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3.2 保安部当值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非收缴工作。3.3 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4.0程序要点4.1 车辆进场停放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4.1.2 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2、。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a) 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b) 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4.1.5 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4.1.6 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4.2车辆离场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3、;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4.2.3 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4.3巡视4.3.1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史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4.3.3 协助清洁H维护好车场卫生。5.0记录5.1 车辆停放登记表5.2 小区车位使用牌5.3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6.0相关文件6.1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6.2
4、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0附录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车辆停放记录表NO:日期车主单位车类证件名称车辆状况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值班员备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NO:日期车主单位车类车牌号码有效证件收费金额到期时间值班员备注小区车位使用牌姓名车牌号码车型车主住址使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单车:10天以下每辆/每天1.00元;10天以上每辆/每天0.50员;1个月以上每辆/每月10.00元。摩托车:10天以下每辆/每天2.00元;10天以上每辆/每天1.00远;1个月以上每辆/每辆/每月20.00元。汽车:固定车位:300.00元/位月;临时停车:超过1小时按5.00元收过夜按10.00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