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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招聘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员招聘体系,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收高素质人员以满足集团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招聘应在严格遵循定岗定编规定、严格遵循录用审批权限及招聘程序、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第三条所有人员的招聘必须按照录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1、集团总部A级人员(即总裁)的录用由集团董事局最终审定。2、集团总部B-C级人员(即副总裁、总裁助理)的录用由总裁审核,董事局最终审定。3、集团总部D、E级人员(即主任、副主任)的录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管线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定;集团总部-J级人员(即主任
2、助理至初级主管)的录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4、地区公司B-D级人员(即本部总经理至总经理助理)的录用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定。地区公司本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的录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集团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5、地区公司E-G级人员(即本部部门总监至业务经理)的录用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管线副总审批、总经理最终审定;H-J级人员(即主管级别人员)的录用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线副总审批、行政副总最终审定。6、各用人单位K-M级人员(即高级业
3、务员以下级别人员)的录用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最终申XE。7、新成立的地区公司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的录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集团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8、财务人员实行派出制,地区公司I级(即中级主管)及以上财务岗位人员、出纳人员的录用均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批,管线副总裁审定,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统一调派。9、集团储备人才及直接纳入编制的应届毕业生的录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集团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第二节招聘分类及程序第四条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及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在集团内部面向员工进行的招聘,外
4、部招聘是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对集团以外人员进行的招聘。第五条各单位需进行人员增补的,须填写员工增补申请表(由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名),并将该岗位的岗位责任书一并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第六条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应根据岗位编制情况对员工增补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应进行招聘。如超出定岗定编范围的,应根据编制调整的程序进行审批后确定是否进行招聘;如在定岗定编范围内的,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应根据招聘需求,选择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方式。1、如须增补的岗位级别在主管级别以上(包括主管级别)的,应首先选择进行内部招聘,在集团
5、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并张贴岗位责任书;如招聘的岗位级别在主管级别以下的,可直接选择进行外部招聘。2、如内部招聘应聘人员大于3人(包括3人)的,则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进行人员考核和录用。3、如公布内部招聘信息3日内应聘人员少于3人的(即少于竞争上岗的最低人数),则应同时选择外部招聘形式进行招聘。第七条选择外部招聘方式的,应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招聘需求、招聘预算等情况选择报纸广告、网络或现场招聘会等招聘途径和方式。利用报纸广告和网络招聘的,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首先发布招聘信息,然后接收应聘材料并进行筛选,司各筛选后的材料转交用人部门,由用人
6、部门确定面试名单后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组织进行面试;通过参加现场招聘会招聘的,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在招聘会现场接收应聘材料并初步面试,筛选后将材料转交用人部门,双方协商后组织进行面试。第八条内部招聘人员及外部招聘人员均应按照竞争上岗程序进行考核1、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安排应聘者填写职位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各种资格证书的正本及复印件,以及半年内的市一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若无,须在办理入职前提供)。2、进行资格评审。本部分满分30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应聘者资
7、格及有关证件,在核验证件清单上签名确认证件的真实性,并填写应聘人员评分表的资格评审部分。3、进行笔试。本部分满分40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其进行测评或组织考试。考试由专业部门进行评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划定分数线,分数线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4、进行面试答辩。本部分满分30分。组织面试评分委员对应聘者进行统一评分。原则上,面试评分委员应包括具有招聘审批权限的人员(即公司领导、空缺职位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空缺职位部门职工代表等。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准备进行公开演讲,对自己的工作经验、竞争优势
8、、任职设想与规划进行阐述,然后由评分委员根据其阐述进行提问,重点为目标岗位工作中的难点如何解决、计划如何完成等内容。应聘人员现场回答问题,面试评分委员对其进行现场打分。5、统计总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第2、3、4项分数进行合计,分数最高者即为拟录用者。6、对于拟录用者,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进行背景调查,按照录用审批权限由审批者在职位申请表回口注录用意见,并给出级别与待遇建议。7、职位申请表转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Y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确认后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面谈,对待遇、上
9、班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8、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录用者发出正式录用通知。设立员工个人档案,将经审批的职位申请表、资格评审表、试卷、证书复印件、核验证件清单等放入个人档案。9、办理入职手续。如属内部应聘人员,可只进行2、3、4、5项内容,省略第1、6、7、8、9项,另行按照竞争上岗管理细则中竞争上岗录取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第九条特殊职位经集团领导同意不进行统一面试答辩的,可不采取面试答辩而分别由各级录用审批人分别面试,以决定是否录用。第十条录用集团C级以上(包括C级)职位人员(即集团总裁助理及地区公司副总经理)可不受招聘程序的限制。第十一条所有员工的录用,均应
10、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学历、资历及素质、技能等内容;身体健康;无犯罪或其它不良记录;愿意遵守公司管理制度。2、所有应聘G级以上(包括G级)职位员工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情况须由总裁/总经理(地区公司)批准。3、除司机等特别任职资格条件职位及董事局特批情况外,任何L级以上(包括L级)职位均不得录用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第十二条招聘录用权限与任用审批权限相同,所有人员的录用应按照录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必须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及实施,各地区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招聘。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招聘面试、办理户口等方面给予协助。第三节入职及试用
11、第十四条员工入职按照任用管理权限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第十五条办理入职手续时,被录用人员应向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书等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必需的资料(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进行签订合同、办理工卡、安排购买社会保险等事项。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后须参加当月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如入职时当月培训已结束,则于下月参加);并由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和工作安排。入职培训及岗位培训后安排考试或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是日后转正的必备条件。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须经6个月的试用期。一般情况
12、下,有一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生试用期为广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广6个月,具体情况须由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前确定,并在职位申请表上注明;G级以上职位和其他特殊岗位按审批权限由集团领导决定是否可免试用期。第十八条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转正考核表上撰写总结与自我鉴定,经单位评核后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和办理转正。第十九条转正考核应按照考核权限审批:1、集团总部B级人员由集团总裁考核并最终审定。集团总部c-E级人员由集团管线副总裁考核,总裁最终审定。集团总部F-J级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考
13、核、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2、地区公司B-D级人员由集团常务副总裁考核,总裁最终审定。集团储备人才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考核及最终审定。3、地区公司本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由集团总部集团管线副总裁考核、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4、除第3种情况外,地区公司本部部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由管线副总经理审批、地区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5、地区公司F-G级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考核、管线副总经理审批、地区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H-J级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考核、管线副总审批、行政副总最终审定。6、各用人单位Kf级人员由被考核人上级考核、用人单位
14、主管第一负责人审批,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定。第二十条转正考核的内容见员工工作表现评核表(试用期)。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处理:成绩优者可提前转正;成绩中至良者可按期转正;成绩仅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成绩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第二十二条考核流程: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参照考核要求逐条进行考核评定T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审核T按照考核审批权限进行审定。第四节招聘管理及监督第二十三条集团总部及各地区公司分别根据人员任用管理权限进行招聘工作。其中,各地区公司应在广告发布,人员挑选等方面协助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第二十四条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总部行政
15、人事管理中心可适时组织全国统一招聘。第二十五条集团的各项招聘工作均须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的安排及监督下进行。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应对于管辖范围内的招聘事项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按照招聘的权限及程序进行。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可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总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总部各中心、地区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杜绝自行招聘等违反招聘管理规定的现象产生。除自身严格执行外,如发现任何违反招聘管理规定的情况(包括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
16、地区公司)违反规定),可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总部),由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总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地区公司任何I单位、个人有义务就其所知,将其所在地区公司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事项上报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彳亍政人事管理中心据此进行检查核实,如确系违规,则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加以处罚。第二十八条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对各地区公司的招聘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擅自招聘、违反招聘程序及审批权限等各类情况,可责成地区公司进行整改,并追究用人单位、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的公司领导的责任。第二十九条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10日前将公司本月计划招聘人员情况表报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