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880235 上传时间:2024-03-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9号监理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武汉铁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各监理站,试验室:现将武汉铁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发武汉铁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武工监综201777号)同时废止。武汉铁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7月20日武汉铁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有效防范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事

2、规)、武汉集团公司局管领导人员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高铁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办法(武铁安2019181号)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人员。第三条相关人员对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四条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究”原则。第五条事故责任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权限部门下达的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地方人民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方式第六条责任追究方式(一)在职监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方式

3、:(1)组织处理,(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终止试用期、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2)行政处分,包括上报集团公司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3)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用察看、开除党籍)。(二)聘用监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方式(1)经济处罚;(2)清退。以上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各种责任追究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时限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被追究责任的个人除承担行政管理责任外,同时还要承担有关规定的经济处罚。违反党纪条规的应追究党纪责任。

4、第八条受到行政处分的党员,可依据党纪条规给予受责任追究人员党纪处分。党纪、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三种手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具体程序按相应的批准权限办理。第三章责任追究第九条责任追究使用。被追究责任的监理人员在承担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外,同时依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还应承担经济处罚。(1)发生一般事故时,公司的在职干部和职工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主要责任的相关人员,依照武汉铁路局局管干部人员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高铁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办法,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应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的组织处分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按监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2)聘用监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公司考

5、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承担相应的经济处款。(3)发生较大事故及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或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较大交通事故的,依据有关部门作出的结论、处理意见和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第十条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或责任追究时限内重复发生上述事故时,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相关领导按照事故等级程级处理第十一条M生责任火灾、爆炸、旅客伤亡、货运、特种设备事故时,比照同等性质的生产安全或铁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报告虚假安全信息或干扰事故调查的责任部门、人员,一律提级追究。第四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三条责任追究途径。经调查认定是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6、责任的,公司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按照有关规定组成或参加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及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根据认定的事故等级、确认的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或决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责任追究决定。对事故认定单位提出的责任追究建议,公司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认定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抄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第十五条申诉复核。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公司进行申诉,公司应进行复核确认,并按规定上报事故处理权限单位或部门。申诉期间处理决定正常执行,申诉期限应在事故认定责任书下发后30天内。第十六条处分解除。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

7、人员,处分解除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事故责任追究由公司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一)事故责任单位、部门领导人员由工程监理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部会签后,报请公司领导研究。(二)事故责任部门在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后24小时内,提出本部门责任追究意见,报工程监理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核备。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对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的责任追究,国家法律法规、铁路总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处理,并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和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第十九条公司机关部门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监理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