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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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罗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化土地资产价值,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一)平地(G)(2018)15号1 .权属情况。该宗出让用地总面积59318平方米,已经自治区人

2、民政府(宁政土批字2018)150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2 .宗地位置、面积及出让条件。该宗地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内,东邻未利用地,南邻纬二路中心线,西邻精细化工南路延伸段中心线,北邻未利用地,面积59318平方米(合88.98亩),现状地类为:国有未利用地59318平方米,净地出让。3.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按照平罗县城市建设规划站出具的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二期1-1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平规设:2018-011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投资强度:780万元/公顷;容积率:0.7,0.9;建筑密度:30%,

3、40%;绿地率:15%,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重:7%o4 .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建设完成。5 .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宁夏正联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宗地进行了评估,评估地价为31元经研究,决定该宗地以31元rf出让,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183.89万元(大写:壹佰捌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o增价幅度为6.0万元(大写:陆万元整)及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83.89万元(大写

4、:壹佰捌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二)平地(G)2018/6号1 .权属情况。该宗出让用地总面积126606平方米,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土批字1201&153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2 .宗地位置、面积及出让条件。该宗地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内,东邻精细化工北路中心线,南邻宁夏金海永和泰冶金化工有限公司,西邻未利用地与精细化工中央大道东侧16#地块,北邻宁夏昌茂祥冶炼有限公司,面积126606平方米(合189.91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38227平方米,未利用地88379平方米,现状出让,该宗地涉及违法用地行为已依法查处到位,同意以现状出让。3 .规划用途及设计

5、条件。按照平罗县城市建设规划站出具的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红河北路东侧9#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平规设:2018-012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投资强度:935万元/公顷;容积率:0.8,1.0;建筑密度:30%,40%;绿地率:15%,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重:7%o4 .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建设完成。5 .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宁夏正联土地房

6、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宗地进行了评估,评估地价为31元r经研究,决定该宗地以31元/RV出让,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392.48万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增价幅度为12.0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及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392.48万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二、出让方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的规定组织出让。三、成交出让竞买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

7、易系统参加竞买,以出价高者取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竞得人在网上竞买结束7日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办理成交手续后10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平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四、其他事项1.以上宗地出让须单独申请竞买。6 .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评估费等其它规费。7 .以上宗地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8 .以上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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