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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体育学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省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我院采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管理,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风险,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我院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组织开展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采购均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第三条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按照本细则执行的同时依照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所有采购项目均应纳入预算管理,没有安排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如确需采购的按照省财政规章制度及院财务管理制度履行预算调整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各部门应加强采购预算管理,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科学、准确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现
2、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5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60万元(含)以上,今后省财政如有调整,以调整后限额为准。第五条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执行。第六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七条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应充分考虑预算中的采购项目,报送采购预算前应做好项目论证及市场询价等相关工作,同时附以下资料:(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类别;(二
3、)项目必要性分析及可行性报告;(三)详细的费用测算报告或市场调查报告或近年来同类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对比分析。第八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资金(包括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其他来源收入等其他渠道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凡符合河北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均应全面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其中:集采目录以内的品目,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编列政府采购预算;集采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品目,应编列政府采购预算;一个预算项目下,所有集采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品目,应合并办理采购事宜,预算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合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重复采购集采目录以外相同品目的货物或服务,总额
4、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视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九条预算实施归口管理。涉及科研相关采购项目应首先提交科研处审核,涉及设备安装、水电配套的采购项目应首先提交后勤处审核,涉及教学、体育赛事活动、专用体育设备采购项目应首先提交教务处审核,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审核。第十条采购预算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各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采购预算,须按照预算调整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完成后方可更改实施。第十一条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应明确一个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与财务处对接,进行计划备案审批报送、参数需求提交、组织项目采购
5、等相关工作。第十二条各采购部门应在年度预算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本部门年度采购实施方案,明确本年度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时间等具体内容,报送财务处备案。原则上各部门采购项目均应在上半年启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下半年启动的应说明原因。第十三条学院采购实行分级管理,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各采购部门报财务处备案后自行组织采购,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各采购部门报财务处备案后通过三方询价方式组织采购,30万元(含)以上,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由各采购部门报财务处备案后委托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限额以上(含)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报财务处审核后,向省财
6、政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省财政审核、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按照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第十四条10万元(含)以上,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如属于抢险、救灾、紧急维修等特殊紧急项目,时间不足以履行相应手续,但如不立刻进行会对学院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可在报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直接组织采购。第十五条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纳入省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与网上商城范围的,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按照首选批量集中采购,次选协议供货、网上商城、现货市场的方式组织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与协议供货范围但纳入网上商城范围的应首选网上商城采购。在采购前,对网上商城和现货市场的质量、价格、服务进行调查对比,本着质量优、
7、价格低、服务好的原则,选择其一方式进行采购。采用现货市场采购方式的,应将同期同品目、规格、品牌的网上商城价格、质量、服务信息进行截图作为内部控制决策依据;未在省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与网上商城范围内的,根据项目金额标准按照学院规定方式组织采购。目前纳入省集中采购及协议供货品目的主要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后期如有调整,以省财政规定为准。第十六条采购纳入省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与网上商城范围的货物及通用的消耗性体育用品,由采购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报财务处备案通过后由财务处统一履行采购手续。第十七条各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科学合理
8、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1.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3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4 .采购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5 .项目验收标准;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第十八条3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申请(备案)表前通过详细测算、市场三方询价、第三方机构咨询等方式科学合理确定拦标价,如采用市场三方询价方式确定拦标价的,可参照三方询价方式的询价函格式,但应在询价函中明确本次报价不作为最终成交依据,最终结果
9、以政府采购开评标结果为准。第十九条采购进口产品的,在报送采购计划申请(备案)表时需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并提供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10、11)o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二十条具体采购流程(一)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1.采购部门按照预算安排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项目采购申请,列明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报财务处后由采购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采购。2 .采购完成后,根据学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3 .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纸质版及扫描版)送财务处备案。4 .采购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国家、省市有其他
10、制式格式的从其格式)。5 .采购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固定资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登录手续。6 .采购人持验收报告、资产登录手续、发票等相关资料到财务处进行支付。(二)10万元(含)至30万元采购项目1.采购部门按照预算安排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项目采购申请,列明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填报采购计划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财务处。7 .备案完成后由采购部门成立三人(含)以上询价小组,向不低于三家且没有关联关系的符合条件供应商发出询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自行组织询价。询价小组对各家报价函进行评审,按照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询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4)。8 .如确因采购项目特殊,只
11、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小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详见附件7),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与单一供应商签订合同。9 .如因采购项目特殊,不适合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的,可以按照30万元(含)以上,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项目采购。10 采购完成后,根据学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11 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纸质版及扫描版)及询价报告送财务处备案。12 采购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国家、省有其他制式格式的从其格式)。13 采购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固定资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登录手续
12、。14 采购人持询价函、报价函、询价报告、验收报告、资产登录手续、发票等相关资料到财务处进行支付。(三)30万元(含)至限额以下采购项目1.采购部门按照预算安排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项目采购申请,填报采购计划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财务处备案。2 .备案完成后由采购部门成立采购小组,在学院年度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与其签订代理协议,合理选定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3 .采购小组会同招标代理机构,合理确定采购参数要求及资质条件,拟定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完成后报送财务处在学院网站及省体育局网站发布。4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采购部门须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并出具论
13、证意见,确保文件合理合规,不得存在倾向性条款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及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5 .采购部门在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下进行开评标,确定中标(成交)单位。6 .经评标确定中标(成交)单位后采购部门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拟定中标(成交)公告,报送财务处在学院网站及省体育局网站发布。7 .如确因采购项目特殊,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小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详见附件7),论证完成后按照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8 .采购完成后,根据学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9 .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纸质版及扫描版)及评标报告送财务处备
14、案。10 .采购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国家、省市有其他制式格式的从其格式)。11.采购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固定资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登录手续。12 .采购人持招标代理协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资产登录手续、发票等相关资料到财务处进行支付。(四)限额以上(含)采购项目1.采购部门按照预算安排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项目采购申请,填报采购计划申请表(详见附件1)报财务处审核,同时附项目采购方案(详见附件6)。2 .财务处审核通过后,采购部门根据情况,如可以选择社会代理机构的项目,采购部门可在学院年度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由财务处与其签订委
15、托代理协议,并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申报采购计划。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需提供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7),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采购人应会同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异议进行补充论证,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9)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上述程序办理之后由财务处向省财政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省财政审核、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按照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3 .省财政厅批复后,采购部门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前应通过相关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确保文件合理合规,不
16、得存在倾向性条款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及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 .采购部门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按时派员参与项目的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项目中标(成交)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国家、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 .采购完成后,根据学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6 .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纸质版及扫描版)及评标报告报财务处,财务处在财政一体化平台进行合同公示及备案,备案完成后打印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核、审批)表交采购部门。7 .采购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国家、省市有其他制式格式的从其格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