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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71.060.50CCSG12准T/ZZBXXXX-2024动力锂离子电池前驱体用精制硫酸钻Refinedcobaltsulfateforlithium-ionbatteryprecursors(征求意见稿)2024 -XX-XX 实施2024-XX-XX发布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14基本要求25技术要求26试验方法27检验规则48标志、标签59包装、运输、贮存510质量承诺5-XjL.刖三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
2、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为主起草单位:浙江格派牯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安徽格派锂电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动力锂离子电池前驱体用精制硫酸钻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动力锂离子电池前驱体用精制硫酸钻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前驱体用的精制硫酸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
3、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21057无机化工产品中氟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离子选择电极法GB/T23769无机化工产品水溶液中PH值测定通用方法GB/T26523-2022精制硫酸钻GB/T30902无机化工产品杂质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ICP-OES)HG/T3696.1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第1部分: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HG/T3696.2无机化工产品化学
4、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第2部分:杂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HG/T3696.3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第3部分:制剂及制品的制备HG/T4822-2022工业硫酸钻HG/T5740-2020粗碳酸钻HJ501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一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YS/T1152-2016粗氢氧化钻3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式:CoSo47H2O相对分子量:281.11(按2018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5基本要求5.1 设计研发5.1.1 应具备浸出、萃取、结晶等流程的工艺设计及优化能力。5.1.2 应具备控制工
5、艺过程中流量、pH、温度等关键因素的设计能力。5.2 原材料5.2.1粗氢氧化钻中钻含量、杂质含量应符合YSZT1152-2016中一级品要求;5.2.2粗碳酸钻中钻含量、杂质含量应符合HG/T5740-2020中I型一等品要求;5.2.3采用废弃三元电池回收料作为原材料,其钻含量应不小于10%。5.3工艺及装备5. 3.1应采用DCS控制,实现硫酸钻浸出和除铁、高效萃取、除油、MVR蒸发结晶、离子交换废水处理等自动化生产。6. 4检验检测6.1.1 应具备成品中钻、银、锌、铜、镉、铳、钙、镁、铁、铝、铝、硅、锂、铅、钠、碑、汞、硼、氟、氯化物、油份、磁性异物、PH值和TOC及原材料中钻、银、
6、钙、镁、镒、铝含量测定的项目检测能力。6.1.2 应配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ICP-OES光谱仪、ToC分析仪、自动电位滴定仪、OIL红外分光测油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检测设备。6技术要求6.1 外观:桃红色结晶粉末,颜色均匀一致,无结块。6.2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表1要求项目指标钻(CO),%20.5银(Ni),%0.0005锌(Zn),%0.03铜(CU),%0.0003表1要求(续)项目指标镉(Cd),%0.05钛(Mn),%0.0003钙(Ca),%0.0005镁(Mg),%0.0005铁(Fe),%0.0005格(Cr),%().05铝(Al),%0.05硅(Si),%0.00
7、05锂(Li),%0.0005铅(Pb),%0.0005钠(Na),%0.0010碑(AS)M/%().05汞(Hg),%().05硼(B),%0.0004氟(F),%0.0020水不溶物,%0.0050氯化物(以Clit),%0.0020油份,%0.05磁性异物,%0.000004PH值-4.56.5总有机碳(TOC),%0.00407试验方法7.1 安全提示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者应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或眼睛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使用易燃品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7.2 一般规定本文件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
8、-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文件中所有原子吸收法所用的试剂和水均指优级纯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二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HG/T3696.1、HG/T3696.2、HG/T3696.3之规定制备。7.3 外观在自然光下,于白色衬底的表面皿或白瓷板上用目视法判定外观。按GB/T26523-2022中6.3的规定进行。7.5 镀、锌、铜、镉、镒、钙、镁、铁、铝、铝、硅和锂含量的测定按GB/T26523-2022中6.4的规定进行。7.6 铅含量的测定按GB26523-2022中6.5的规定进行。7.7 钠含量的测定按GB26
9、523-2022中6.6的规定进行。7.8 碑含量的测定按GB/T30902中的规定进行。7.9 汞含量的测定按GBZT30902中的规定进行。7.10 硼含量的测定按GBZT30902中的规定进行。7.11 氟含量的测定按GBZT21057中的规定进行。7.12 水不溶物的测定按GB/T26523-2022中6.8的规定进行。7.13 氯化物的测定按GBZT26523-2022中6.9的规定进行。7.14 油份的测定称IOg样品,溶解于20mL水,按HJ637中的规定进行。7.15 磁性异物含量的测定按GBZT26523-2022中6.11的规定进行。7.16 PH值的测定称1克样品,溶解于
10、100ml无二氧化碳水,按GB“23769的规定进行。7.17 TOC含量的测定称0.5克样品,溶解于100ml水,按照HJ501的规定进行。8.1 检验分类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1 本文件规定所有指标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8.1.2 本文件规定所有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新关键设备和生产工艺;b)主要原料有变化;c)停产又恢复生产;d)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的差异。8.2 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精制硫酸钻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15to8.3 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
11、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垂直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每袋所取试样不少于50g;将所采的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入两个干燥、清洁的广口瓶或塑料袋中,密封,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等级、批号和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一瓶(袋)用于检验,另一瓶(袋)保存备查,保存时间由生产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8.4 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8.5 采用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9标志、标签9.1 精制硫酸钻包装袋上
12、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本文件编号及GB/T191-2008中规定的“怕雨”“怕晒”标志。9.2 每批出厂的精制硫酸钻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本文件编号。10包装、运输、贮存10.1 同批次产品进行混料后,保证产品化学成分和物理指标均一性和稳定性。10.2 精制硫酸钻固体产品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包装采用塑料编织袋,包装内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绳扎口,或用与其相当的其他方式封口;外袋采用缝包机缝合,缝合牢固,无漏缝或跳线现象,每袋净含量为25kg,也可根据用户要求的规格进行包装。10.3 精制硫酸钻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雨淋、日晒、受潮。10.4 精制硫酸钻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库房中,防止雨淋、H晒、受潮。11质量承诺11.1 精制硫酸钻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11.2 应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11.3 客户有需求时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