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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3-6.7净水箱调节水量取值13600q/Q2345Vi(L)Q/3Q/230./520./33.6.8 开水和温水供应系统水温应符合下列要求:1开水计算温度应按100C计算;2供应温水时,应将水加热煮沸、冷却后供应,水温应按W50C计算;3冷水计算温度应符合本措施3.L4条的规定。3.6.9 开水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开水器的热源可选择电、蒸汽、燃气,且应优选电源加热。2开水器应装设温度计和水位计;开水炉应装设温度计,必要时还应装设沸水笛和安全阀。3开水器的通气管应引至室外。4开水器的溢流管和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5配水水嘴宜为旋塞。6开水器和开水炉的排污、排水管道不宜采用塑料
2、排水管。3. 6.10饮水设施的管材和附件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饮水管道应优先选用耐腐蚀、内表面光滑、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的薄壁不锈钢管、薄壁铜管或优质塑料管;开水管道应选用许用温度大于100C的金属管材。2所有的阀门、水表、配水水嘴、管道连接件、密封材料等附件应采用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的产品,并应与管材相匹配。3饮用净水系统分户室内计量水表应采用容积式水表(或带远传发讯装置),水表应具有始动流量小(计量等级达0.01),计量精度高(C或D级)的要求。3.6.11开水间、饮水供应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设在卫生间等易污染的地点,对于经常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车间,应设在不受污染的生活间或小室内
3、。2位置应便于饮水取用、检修和清扫、并应设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4建筑排水4.1 排水系统4.1.1 室内生活排水系统与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应分别设置,不应合流排出。4.1.2 当生活排水需经化粪池处理时,室内生活污水宜与生活废水分流;当生活排水排向区域污水处理厂而不需设化粪池时,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可合流排出。4.1.3 作为中水原水的生活废水和其他可回收再利用的排水等应单独排出。4.1.4 公共餐饮厨房含大量油脂的废水、冲洗汽车的含泥沙和含油废水、含大量致病菌和放射性元素的医院排水、含其他有害物质的排水等,应分别进行局部处理后,排入室外管网。4.1.5 住宅内的厨房、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宜各自独立
4、设置,不宜共用。4.1.6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排水系统应设集水池和提升泵,不得直接排入室外排水井。4.2 卫生器具及附件4.2.1 卫生器具的选型应根据使用对象、设置场所、建筑标准等因素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节水要求:1坐便器应优先选用冲洗水量为6升/次的产品和带2档冲水的水箱配件,且冲洗水量不得大于9升/次。2公共场所的大便器宜采用,小便器应采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或自动冲洗装置。3公共场所的洗手盆宜采用限流节水装置。4.2.2 厕所、盥洗室、浴室、公共厨房操作间、设备机房、水箱间等需经常从地面排水的房间应设地漏;建筑物内管道设备层地面宜设置地漏或其他排水装置。注:建筑标准要求较高且管理严格,能确保
5、不从地面排水的高级宾馆客房的卫生间等,根据业主要求可不设地漏。4.2.3 地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优先采用直通式地漏。注:直通式地为地面设不带水封的排水篦子,下面接管另设存水弯。2卫生标准要求高或非经常使用的地漏排水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地漏。3住宅的厨房内不宜设仅供地面排水的地漏,有特殊使用要求需设地漏时,宜选用密闭地漏。4食堂、厨房和公共浴室等排水宜设置网框式地漏。4.2.4地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漏应设在易溅水的器具附近地面的最低处。2地漏算子顶面应低于最低地面510mm.3直通式地漏下应设存水弯。4设有浴盆、淋浴盘的卫生间可使用多通道地漏,但接入地漏水封前的器具排水管上不得再设
6、存水弯。5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6淋浴室内地漏规格可按表4.2.4确定,当用排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表4.2.4淋浴室地漏规格淋浴器数量(个)12345地漏接管直径DN(InnI)50751004 .2.5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直接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水封装置,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坐便器等内置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不应在排水口以下再设水封装置。5 .2.6医院、教学、科研单位等有化学试剂排放的排水系统,不在同一房间内的卫生器具不得共用一个水封装置。4.3管材及配件4. 3.1建筑物内排水管道的管材宜按下
7、列原则选用:1 排水管道宜采用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或排水塑料管,以及相应管件;管径50mm的器具排水管,可采用镀锌钢管、塑料管、铜管。2 排水中含有腐蚀性物质时,应根据其化学性质选择适宜的管材。3下列场所不应采用塑料管及其管件:1)环境温度可能出现OC以下的场所;2)连续排水温度大于40C或瞬时排水温度大于80的排水管道;3)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3 )对防火等级要求高的建筑物和要求环境安静的场所不宜采用。5. 3.2下列情况可采用塑料螺旋管及配套管件:1采用排水塑料管、需要减小立管噪声时;2排水设计流量超过表4.5.6T中规定的铸铁管或塑料管仅设伸顶通气排水系统的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时
8、,如卫生间或立管井面积较小,难以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可采用塑料螺旋管增大立管的排水能力,但不能超过表4.5.6-1的规定。注:螺旋立管通过设计流量时,其噪声比普通塑料管小,不大于铸铁排水管的噪声。6. 3.3下列情况可采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并使用特制配件:1符合4.3.2条第2款的情况;2同层接入排水立管的横支管数等于或大于3根的排水系统。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的设计、檄配件的选型、管道的设置与连接等详见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设计规程(CECS79:96)。7. 3.4当符合4.6.3条“应设置环形通气管”的规定时,不宜采用塑料螺旋管和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8. 3.5建筑物的排水管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9、检查口和清扫口:1立管上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铸铁排水立管检查口的间距不宜大于IOm;2)塑料排水立管宜每六层设置一个:3)住宅的排水立管宜每层设置;4)底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建筑物的最高层应设置;5)当立管水平拐弯或有乙字管时,该层立管拐弯处和乙字管的上部应设置。2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的卫生器具的铸铁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3连接4个及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塑料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4水流偏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清扫口可采用带清扫口的转角配件代替。5当排水立管检查口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距离大于表4.3.5-1的数
10、值时,应在排出管上设清扫口。6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4.3.5-2的规定。注:检查口为带有可开启检查盖的配件,装设在排水立管和较长横管段上,作检查租艇之用。清扫口装在排水横管上,用于清扫排水管。表4-3.5-1排水立管检查口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管径DN(mm)5075100100最大长度(m)10121520表4.3.5-2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过间距管径DN(mm)5075100150200清扫设备种类检查口清扫口检查口清扫口检查口清扫口距离(110生活废水1510201525/生活污水128151020/4.3.6在
11、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水横管上的清扫口宜设置在楼板或地坪上且与地面相平,排水横管起点的清扫口与其端部相垂直的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15m。2排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堵头与墙面应有不小于0.4In的距离;住宅内不宜利用堵头代替地面清扫口。3 100洞口尺寸(高X宽)(mm)300300(DN+300)(DN+200)3当建筑物沉降有可能使管道产生倒坡时,管道安装坡度应考虑建筑物沉降量,建筑物沉降量由结构专业6 在给水贮水箱(池)的周围2m以内和正上方不得布置排水管道。7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烹调备餐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2、8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9排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病房等对卫生、安静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若病房内设有洗脸盆等卫生器具时,排水立管应设置在管井内。10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11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户内,当必须设于下一层的户内空间时,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4.4.2排水管道的连接应保证排水顺畅、不易堵塞,其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管垂直连接,应采用90斜三通。2排水管道的横管与立管连接,宜采用45斜三通或45斜四通,以及顺水三通或顺水四通。3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4排水
13、管应避免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采用乙字弯或两个45弯头连接。5支管接入横干管、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宜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范围内接入。4.4.3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见图4.4.3):1排水立管仅设伸顶通气立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底的垂直距离(hi),不得小于表4.4.3的规定。2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L),不宜小于3.0m,且不得小于1.5m。3排水支管接入横干管垂直转向管段时,连接点距转向处以下不得小于0.6m(hD.4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1、2款的要求时,排水支管应单独排至室外检查井或采取有效的防反压措施。表4.4.3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管底垂直距离h支管连接卫生器具的层数(层)45671213-1920垂直距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