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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斜井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要求办法第一条斜井人车要建立安全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日检记录、试验记录);做好检查维护;第二条对新车或大修后的人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速空载、重载超速自动制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条开车前,司机应检查液压系统压力,应在7-10MPa之间;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有渗漏,并检查油箱液位,不低于液位计中线;第四条开车前,每班必须做一次静止手动落闸试验;确保制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第五条开车前,司机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护链、卡轨装置、和车辆连接管路是否紧固可靠;检查限速装置测速轮是否压实轨道面;钩头与牵引杆的连接是否可靠;第六条每班在运送人员前必须对人车进行仔细检查,并先放一
2、次空车进行试运行。第七条由于人车使用工况中的环境温度变化,液压系统存在油压波动的现象,但波动范围不应影响人车运行;第八条司机必须位于列车运行方向的最前(后)方座椅处单独坐定,并将制动手柄限位打开;第九条人车运行时,人体任一部位及所携带工具和其他物品禁止露出车外;第十条人车行驶中和未停稳时,严禁人员上、下车;第十一条必须有专用的人车信号装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并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并有语音报警提示。第十二条轨道系统敷设应达到煤安规程规定标准;第十三条斜井井巷的跑车防护装置在人车运行期间必须是常开状态并闭锁;提升物料时,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能够自动打开,车过后自动关闭。第十四
3、条人车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果断的搬动手动闸停车:1.线路有障碍物等,已发出停车信号但未停车;2.绞车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或断绳;第十五条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绞车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第十六条绞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第十七条信号工、绞车司机、把钩工要严格按照各自的操作规程认真操作。第十八条斜井人车的运行必须遵守在规定时间内运行,其他时间须经矿调度同意方可运行。第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造成影响的轻重程度,对单位或个人,减发薪酬100-500元每次。斜井人车乘人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乘车人员听从人车司机指挥,乘坐人员应做到先下、后上,不得抢上抢
4、下。第二条开车前必须挂好上、下防护链,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等物严禁露出车外第三条人车运行或停车未停稳情况,严禁上下车。第四条严禁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物料车。第五条严禁超员乘坐。第六条人车掉道时,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司机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乘座人车人员应听从司机及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跳车。第七条乘车人员严禁触碰车内闭锁及制动手柄;第八条斜巷候车人员必须到候车碉室候车。第九条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三违”处罚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减发薪酬。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第一条斜巷上口、下口处必须要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牌板。第二条斜巷上口必须设置挡车器,斜巷中必须每隔4
5、0m设置躲避碉。第三条斜巷巷道躲避碉一侧必须铺设行走畅通的人行道,人员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第四条行车时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启动,指示灯亮并发出警示信号。行人应立即进入躲避碉内。待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关闭后,方可通行。第五条斜巷信号把钩工负责对斜巷行人的管理,斜巷中如确需行人行走,必须要经信号把钩工同意,方可在斜巷中行走;上、下把钩工联系确认无人后,才可以发出开车信号。第六条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第七条斜巷提运必须使用保险绳和符合规定的连接装置,有可靠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及完备的声光信号装置。第八条在斜巷上部的平车场必须安设阻车器,阻止矿车滑入斜巷。第九条斜巷各车场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严格执行“一坡三挡”制度。第十条水平巷道运行车辆时,电机车司机或绞车司机提前示警,行人躲避至躲避碉或其他巷道,车辆缓慢通过。第十一条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三违”处罚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减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