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隐患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安全隐患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校园安全是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一)安全检查组长:安全主任副组长:总务主任(二)定期检查时间:每月上旬(10日前)必须检查一次,不得推迟。(三)安全检查人员:每处室检查由门牌标示“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抽查。(四)检查内容与要求: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人员管理是否到位。2、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3、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2、4、学校内及周边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娱乐场所、交通隐患等。5、学校教学、生活设备设施(电器、供水设备、体育器材等)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松脱、损坏现象。6、厨房食品采购、保管、加工是否符合规范,校医室药品是否过期,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7、校园有无陷阱、枯树,有无蛇虫鼠蚁出没。8、消防有无隐患,主要是线路有无老化、破损,食堂用电用煤气用油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正常、逃生通道有无堵塞。教工宿舍电器、炉具、热水器、煤气瓶是否和符安全要求。9、防盗方面有无隐患。防风、防洪、防传染病措施有无洛实。10、师生身体、心理、情绪、行为等有无异常。11、检查结
3、果都必须由责任人员签字,每月10日交安全主任,学校存档备查。重大的、特殊的安全隐患履行及时报告制度。二、安全隐患报告(一)上报范围:1、校园内涉及人身和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2、影啊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二)受理部门:1、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向总务处汇报,涉及教学安全的隐患向教导处汇报,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安全办(包括卫生医务室)汇报;也可以直接向校长汇报。2、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班行政教师、学校保安人员汇报或向安全主任直接汇报。3、校外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派出所、消防大队、卫生监督所等)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三)操作程序:1、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向各受理部门汇报。2、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3、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判断隐患性质、程度、填写隐患报告单,合理及时处置。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应在受理后1小时内向校长汇报。校外安全隐患直接向学校安全办汇报,受理部门应及时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同有关方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