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装修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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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衢州市装修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装修垃圾治理水平,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衢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装修垃圾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贝L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装修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清运收费规范、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装修垃圾的收集、运

2、输、利用和处置。装修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废弃物。(不含工程渣土、危废及生活垃圾)。三、工作内容(一)加强装修垃圾源头管理一是完善暂存点位建设。有物业管理的区域(含居民小区、沿街店铺、商业综合体等),由物业公司在管理区域内设置装修垃圾暂存点;无物业管理的区域,由所在社区(村)结合区域实际合理设置暂存点,采取围挡遮护等措施并明确相应管理人员,对各暂存点位管理人员、网格执法队员、投放规则、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方式予以公示。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立暂存点的,要进行预约收集,确保日产日清。各县(市、区)需在2024

3、年5月底前完成暂存点位的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是加强源头分类收集。装修垃圾要按照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物业公司或社区(村)网格员应告知提醒装修户装修垃圾分类与清运相关规定,装修户需主动将装修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类、无机物类(砂石、砖瓦、混泥土、大理石等)和其他垃圾类并分类投放,暂存点管理人员应加强装修垃圾分类投放指导。装修垃圾转运前应安排人员对不宜混入装修垃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处理,提高前端分类质量。各县(市、区)需在2024年5月底前明确

4、暂存点管理人员并上报人员清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三是规范清运收费标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有偿收集、运输、处置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处理费包括装修垃圾装载运输产生的清运费和终端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处置费,涵盖源头收集、人工成本、折旧、汽油(电力)消耗、管理等成本和合理利润。2024年4月底前,市住建局要综合测算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全流程成本,并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商讨后确定清运企业收费的价格区间,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与清运企业商定本辖区内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用指导价,并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二)规范装修垃圾运输管理一是加强运输核准管理。各县(市、

5、区)住建部门应参照衢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准入和处置备案审批制度,对进入装修垃圾处置市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准入备案,督促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在清运作业开始前向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核准手续,严禁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单位从事装修垃圾运输。2024年5月底前,要做到“应核尽核,应备尽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二是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加强运输车辆日常管理,推进车辆设施达到密闭运输要求,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并按照要求接入省、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2024年4月底前,市综合执法局要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主动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对装修垃圾未批先运企

6、业和个人的督查力度,确保车辆在运输作业中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2024年4月底前,全部运输车辆要达到车辆密闭要求,并接入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2024年4月底前,市公安局要牵头制定车辆整治工作方案,联合住建、执法等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运输装修垃圾的行为予以打击。(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三是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加强运输企业日常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主动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信息。要加快完善装修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等管理制度,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涉事运输单位和个人的不良信息信用档案。各县

7、(市、区)每年至少主动公开一次运输企业清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三)强化装修垃圾末端管理一是补齐处置能力缺口。各县(市、区)要在2024年底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县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应将装修垃圾纳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科学预测本地装修垃圾产生量,推行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布局合理、量能充足的装修垃圾消纳场所,并对消纳场所给予必要的运营支持。资源化利用项目应具备垃圾分拣能力,鼓励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化生产线,提升装修垃圾消纳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二是推广再生产品应用。各县(市、区)应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加大对资源

8、化利用产品的支持,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率先使用装修垃圾再生利用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装修垃圾再生产品,不断提高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三是加强末端处置监管。各属地街道(乡镇)将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纳入辖区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基层网格员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供装修垃圾乱倾倒相关线索,2024年3月底前,开展全面摸排,对已发现的偷倒倾倒点位限时整治,做好防控工作。2024年3月底前,市综合执法局与市公安局要联合开展城郊(城乡结合部)违法倾倒装

9、修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严管重罚,集中查处一批偷拉乱倒行为,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2024年4月底前,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建立装修垃圾治理常态化巡查执法机制,加强与住建、街道等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四、职责分工(一)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装修垃圾的源头管控;负责测算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全流程成本,确定清运企业收费的价格区间;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规范已建成项目的运营。(二)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制定车辆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市

10、住建、执法等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运输装修垃圾的行为予以打击;负责对装修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负责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以“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装修垃圾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并侦办案件。(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装修垃圾治理常态化巡查执法机制;负责依法查处装修垃圾处置过程中的擅自处置、乱倾倒、抛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工程监管;负责指导农村装修垃圾治理,配合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五)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装修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工作;负责对国有储备土地上偷倒装修垃圾行为的巡查监管。(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

11、做好装修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装修垃圾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配合做好违法违规处置装修垃圾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查处工作。(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装修垃圾运输企业监管;负责运输公司资质审核及道路运输许可,加强对运输公司及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公路上的装修垃圾违法运输行为依法查处。(八)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的装修垃圾管理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于2024年3月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公安、执法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每月向市

12、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度;市住建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谋划下一步工作计划。(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将装修垃圾运输企业、资源化利用终端纳入管理链条,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并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装修垃圾日常监管制度,定期开展装修垃圾联合执法检查,推进治理常态长效。(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群众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装修垃圾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曝光一批装修垃圾无证运输、非法倾倒的违法违规

13、行为,引导和教育群众和相关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附件装修垃圾治理工作任务清单专项序号事项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完成期限(一)加强装修垃圾源头管理1完善暂存点位建设有物业管理的区域(含居民小区、沿街店铺、商业综合体等),由物业公司在管理区域内设置装修垃圾暂存点;无物业管理的区域,由所在社区结合区域实际合理设置暂存点,采取围挡遮护等措施并明确相应管理人员,对各暂存点位管理人员、投放规则、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方式予以公示Q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立暂存点的,要进行预约收集,日产日清。市住建局2024年5月2加强源头分类收集装修垃圾要按照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

14、集,暂存点管理人员应加强装修垃圾分类投放指导。装修垃圾转运前应安排人员对不宜混入装修垃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处理,提高前端分类质量。各县(市、区)确定小区(村)暂存点管理人员名单。市住建局2024年5月3规范清运收费市住建局要综合测算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全流程成本,并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商讨后确定清运企业收费的价格区间,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与清运企业商定本辖区内的装修市住建局2024年4月标准垃圾清运费用指导价,并向社会发布。(二)规范装修垃圾运输管理4加强运输核准管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参照衢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准入和处置备案审批制度,对进入装修垃圾处置市

15、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准入备案,督促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在清运作业开始前向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核准手续,严禁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单位从事装修垃圾运输,全面做到“应核尽核,应备尽备工市住建局2024年5月5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加强运输车辆日常管理,推进车辆设施达到密闭运输要求,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并按照要求接入省、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市住建局2024年4月6开展运输车辆整治市公安局要牵头制定车辆整治行动方案,联合住建、执法等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运输装修垃圾的行为予以打击。市公安局2024年4月7市综合执法局要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主动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对装修垃圾未批先运企业和个人的督查力度,确保车辆在运输作业中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4月8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主动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信息。要加快完善装修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等管理制度,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涉事运输单位和个人的不市住建局持续工作(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名单)良信息信用档案。(三)强化装修垃圾末端管理9补齐处置能力缺口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县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将装修垃圾纳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科学预测本地装修垃圾产生量,推行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布局合理、量能充足的装修垃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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