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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7月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D)范畴。A.国际刑法B.民法C.任意法D.国际强行法2 .归化是指(C)取得国籍。A.因出生B.因婚姻C.因申请D.因收养3 .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C)。A林则徐B严复C.丁期良D.张之洞4 .使馆馆舍可用于(D)。A.保护政治犯B.关押本国人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5 .领事馆是(D)。A.全权外交代表机关8 .使馆的组成部分C.临时使团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6 .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B)。A.飞机B.热气球C.人造卫星D.航天飞机7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
2、的宽度是(C)。A.24海里B.30海里C.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D.6海里8 .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C)。A.189个B.180个C.51个D.60个9 .联邦国家属于(B)。A.单一制国家B.复合制国家C被保护国D.附庸国10 .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C)。A.日内瓦条约B.东京条约C.南极条约D.海牙条约二、多项选择题11.下列行为中,能够作为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的有(ABC)。A.国家的内部行为B.国家的外交实践C.国际组织的实践D跨国公司的行为12 .下列行为中,属于国家行为的是(BCD)。A.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B.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
3、的行为C.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D.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13 .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包括(AB)。A.正常基线法B.直线基线法C.平行线法D.天文划线法14 .原始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ABC)。A.血统主义B.出生地主义C.混合主义D.分割主义15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ABD)。A.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因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受到侵害B.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而且一般不能具有所在国的国籍C.受害人所在国须与加害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D.受害人须已用尽当地救济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16 .国际法规定,合法交战者包括(ABC)。A.武装部队
4、B.民兵和志愿军C.游击队D.雇佣兵17.以下船舶中,可以在公海上行使登临权的有(AC)。A.军舰B.渔船C.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D.民用船舶18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ABD)。A.国际条约B.一般法律原则C.司法判例D.国际习惯19.国际法上引渡的程序一般包括(ABC)。A.提出引渡请求B.被请求国的审查C.引渡的执行D.引渡对象的移交20.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AB)。A.麒缔结B.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C.违约D.情势变迁三、填空题21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和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22 .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须具有的四个构成要素,即领土、居民、和一。政府;主权23 .中华
5、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一贯积极遵守和倡导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并在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和倡导处理国家关系应遵循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及和平共处。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24 .当代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人权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两大类:和一。个人权利;人民自决权25 .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包括中国、美国、英国、和一俄罗斯;法国四、名词解释26 .恢复原状:是指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采取措施将其侵害的事物恢复到实施不法行为以前所存在的状态。恢复原状是责任国消除其不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因此是赔偿方式中的首选,除非在不可能恢复原状的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替代。27
6、.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海里,但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28 .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29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享有平等的、不受歧视
7、的待遇。30 .战时中立: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战时中立国不仅不参加交战国的作战和敌对行为,而且也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五、简答题31 .简述国际习惯形成的两个要素。答:国际习惯是指被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或惯例。国际习惯形成须具备两个要素:(1)一般的实践或通例。一般的实践或通例是指各国普遍一致的,并且是恒久的为。它首先要求有国家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存在,例如各国从事国际关系职责的国家机关的行为或表示,国内的涉及国际法的立法和司法判决,以及对某一国际行为的沉默、弃权或容忍等。此外,还要求国家的行为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一致的和恒久实行,从而形成一般的实
8、践或通例。(2)法律确信。法律确信是指一般的实践或通例被各国所接受为法律,也可以理解为国家一般承认一种实践或通例为法律,对其具有法律拘束力。32 .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答:(1)约文的议定。条约约文的议定通常是通过缔约方派代表进行谈判。对国家来说,它可以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进行议定约文的谈判,但通常都是由国家的主管当局委派全权代表参加谈判(2)约文的认证。缔约各方代表议定条约约文之后就进入第二个程序,即认证约文的阶段。谈判国可以在条约中规定认证的程序,或由参加起草约文的国家约定程序。若没有规定或约定程序,可采用以下方式:签署、待核准的签署和草签。(3)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条约约文经
9、过认证后,进入一个国家最终接受条约拘束的阶段。只有国家作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它才是条约的缔约国并能成为当事国,从而受条约拘束。国家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签署、交换构成条约之文书、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或任何其他表示同意之方式。(4)交换或交存批准书。国家以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的方式表示接受条约拘束,须履行交换或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赞同书或加入书的程序。因为这样的文书是缔约国最终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证明。33.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答: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程序问题,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非程序的实质问题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
10、同意票决定。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提案,但是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不构成否决。程序问题有:通过或修改安理会的议事规则;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组织安理会本身使其能持续行使职能;选定安理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设立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机构;邀请在安理会中没有代表的会员国在对该国利益有特别关系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邀请在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中为当事国的任何国家参加关于该争端的讨论。实质问题有:解决争端,调整足以引起争端的情势,断定5和平的威胁,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对和平的破坏。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议,作为争端当事国的理事国不得投票,但是关于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可以投票和常任理事国
11、可行使否决权。此外,安理会在关于建议大会按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开除会员国和向大拿推荐秘书长人选等问题,也需要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来决定。如果对某一事项是程序性的还是实质性的发生争执,须先决定该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时,常任理事国可行使否决权,否决其为程序问题。在对作为实质问题的该事项表决时,常任理事国还可行使否决权,此即所谓“双重否决权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常由安理会主席裁定有疑问的事项是程序性事项,非经9个以上理事国推翻,主席的裁定有效。六、论述题34 .试论述公海上的管辖权。答:国家对公海虽不具有管辖权,但是为维护公海上的良好秩序,保证各国更好地利用公海,行
12、使公海上的自由权利,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公海上对特定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1)船旗国的管辖。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其船旗国的专属管辖。遇有船舶在公海上碰撞或任何其他航行事故涉及船长或任何其他船舶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时,对此种人员的件可刑事诉讼或纪律程序,仅可向船旗国或此种人员所属国的司法或行政当局提出。在纪律事项上,只有发给船长证书或驾驶资格证书或执照的国家,才有权在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后宣告撤销该证书,即使证书持有人不是发给证书的国家的国民也不例外。船旗国当局以外的任何当局,即使作为一种调查措施,也不应命令逮捕或扣留船舶。(2)各国的管辖。各国对于公海上发生的并违反人类利益的国际罪行以及违反
13、国际法的行为应予管辖,加强合作采取措施。这样的行为主要有海盗行为、贩运奴隶、贩运毒品和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等。海盗行为。海盗行为是国际罪行,海盗是人类的公敌。为维持公海上的安全,所有国家应尽最大可能进行合作,以制止在公海上或在停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任I可其他地方的海盗行为。海盗和他的船舶由于海盗行为的事实而丧失船旗国的专属管辖和他们的国家属性。各国均可将海盗拿捕,交付本国法院审判和处罚。对海盗船或飞机及其上的财物可扣押并可由扣押国的法院决定应采取的行动,但受善意第三者的权利的限制。(3)贩运奴隶。贩运奴隶是奴隶贩卖的行为之一,也是一种国际犯罪行为,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奴隶贩卖包括一切涉及俘获、置有
14、或处理一切人,使其贬为奴隶之行为;一切涉及以出售或交换为目的而置有奴隶的行为,总之包括贩卖或运输奴隶之每一种行为。以任何运输方式将奴隶从一国运至他国之行为或企图,或为此等行为从犯之行为,应由当事国法律规定为刑事罪,罪犯应受极严厉之刑罚。(4)未经许可的广播。未经许可的广播是指船舶或设施违反国际规章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传音或电视广播,但遇难呼号的播送除外。所有国家应进行合作,以制止在公海上从这种未经许可的广播。对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I可人,其船旗国、设施登记国、所属国、可以收到这种广播的任何国家或得到许可的无线电通信受到干扰的任何国家都有管辖权。这些国家可逮捕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何人或船舶,并扣押广播器材。(5)贩运毒品。贩运毒品指违反国际公约规定,在公海上从事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调理物质。非法种植、制造、贩卖、购买和运输麻醉品即构成犯罪。任I可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一艘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从事非法贩运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可要求其他国家合作,制止这种贩运。所有国家都应进行合作,以制止这种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