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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安管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应急响应X生产安全事故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等级:特大事故:一次轻伤6人(含本数)以上、一次重伤3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均列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次轻伤35人、一次重伤12人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事故,均为重大事故。一般事故:一次轻伤12人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2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响应:I级响应: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级响应: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
2、经济损失较小的生产安全事故。3响应程序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分为二级。3.1I级响应程序3.1.1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启动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3.1.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2级响应程序3.2.1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小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车间应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救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人员接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视事故的性质可直接启动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4应急结束4.1 应急解除判别标准4.1.1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4.1.2 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4.1.3 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4.2 应急结束程序经过应急处置后,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确认满足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