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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定(试行)第一条总则为推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科学决策水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本规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党组织。第二条组织与职责综合工作部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安排、实施工作。第三条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员范围为:党委(总支)中心组由党委(总支)成员组成。中心组组长由党委(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分管领导担任,学习秘书由综合工作部主任担任。必要时,中心组学
2、习可扩大到在职领导干部及机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第四条学习形式: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等形式,可以聘请专家、教师讲授,组织收看电视辅导讲座,也可以在自学的基础上针对所学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确定题目展开讨论发言。第五条学习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第六条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克服以议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或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能力,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能力水
3、平,推动实际工作的目的。第七条中心组成员每月坚持集中学习一次,基层党组织每周坚持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时间由党委(总支)自行安排,综合工作部提前通知。第八条学习内容由综合工作部提出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党委(总支)书记决定。第九条学习内容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以及与企业发展目标、战略有关的理论及重要事项等内容展开。第十条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包括学习选题、学习形式、时间安排、参考资料、必读书目等,要做到学习内容与学习计划相符。第十一条中心组要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簿,
4、记录每次集中学习要点和讨论发言情况。第十二条学习要求(一)记好学习笔记。每次学习必须要有学习笔记。(二)抓好考勤。建立集中学习签到簿,并由参学本人亲自签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学习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做好记录,每半年公布一次学习情况。(三)搞好补课。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资料,并补记笔记。(四)认真自学。根据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制订个人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五)建好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记录簿、学习签到簿、补课记录簿、学习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试成绩等学习档案要装订成册,存档。笫十三条每年年终,中心组成员要将自己一年的学习情况,如出勤情况
5、、思想收获、解决的实际问题、存在的不足、来年的努力方向等,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党委备存。第十四条监督与考核各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对中心组学习负全责,要定期检查中心组成员和下级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中心组成员和下级中心组要虚心接受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中心组学习情况要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着重考核学习制度的坚持、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列入领导班子和中心组成员的年终考核成绩。综合工作部部负责对中心组学习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及责任人,应由本级党组织做出批评意见,要及时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如严重不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由上级党组织做出处理,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第十五条附则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