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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泸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和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我局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具体方案如下:一、时间安排2016年7月25日-29日。二、人员分组及检查(区)县第一组组长:朱锡玉市建管局副局长副组长:吴宏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成员:住建局质安科、建管局施工安全科、
2、质监站、建管局建管科、安全专家。督查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第二组组长:叶爽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副组长:曾航市建管局施工安全科副科长成员:住建局质安科、市建管局施工安全科、质监站、市建管局建管科、安全专家。督查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三、检查内容(一)各(区)县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打击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情况。(三)受检工程项目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四)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四、检查范围(一)检查对象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每个(区)县检查3个在建工程,其中市内低资质企业承建项目、市外企业承建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各一个。(二)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五、工作要求(一)检查组查阅(区)县住建局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资料。(二)各(区)县住建局提供符合检查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检查组随机抽选确定受检工程。(三)各(区)县住建局要督促相关企业按附件1、附件2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四)检查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程,下发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建议书。附件:1 .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检查表2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