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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雾化吸入治疗的注意事项非雾化吸入制剂不推荐用于雾化吸入治疗。非雾化吸入制剂用于雾化吸入治疗属于超说明书用药,临床比较普遍,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故不推荐以下使用。不推荐以静脉制剂替代雾化吸入制剂使用。静脉制剂中常含有酚、亚硝酸盐等防腐剂,吸入后可诱发哮喘发作。而且非雾化吸入制剂的药物无法达到有效雾化颗粒要求,无法经呼吸道清除,可能沉积在肺部,从而增加肺部感染的发生率。不推荐传统呼三联方案(地塞米松、庆大霉素、-糜蛋白酶)。不推荐雾化吸入中成药。碱性药液、高渗盐水及纯化水可引起气道高反应性,应避免用于雾化吸入。油性制剂可能引起脂质性肺炎,不能用于雾化吸入。雾化吸入制剂应在开瓶后立即使用。
2、部分药物不能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应严格遵医嘱用药。雾化吸入治疗前1h不应进食,清洁口腔分泌物和食物残渣,以防雾化过程中气流刺激引起呕吐;洗脸、不抹油性面膏,以免药物吸附在皮肤上。对于婴幼儿和儿童,为保持平静呼吸宜在安静或睡眠状态下治疗,前30min内不应进食。采用氧翎区动雾化时,应调整好氧流量至68L/min观察出雾情况,注意勿将药液溅入眼内。采用舒适的坐位或半卧位,用嘴深吸气、鼻呼气方式进行深呼吸,使药液充分达到支气管和肺部。密切关注患者雾化吸入治疗中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出现急剧频繁咳嗽及喘息加重,如是雾化吸入过快或过猛导致,应放缓雾化吸入的速度;出现震颤、肌肉痉挛等不适,不必恐慌,及时停
3、药,如为SABA类药物,如特布他林引起,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后随访告知医生;出现呼吸急促、感到困倦或突然胸痛,应停止治疗并立即就医。雾化吸入治疗后使用面罩者嘱其及时洗脸,或用湿毛巾抹干净口鼻部以下的雾珠,以防残留雾滴刺激口鼻皮肤引起皮肤过敏或受损。婴幼儿面部皮肤薄,血管丰富,残留药液更易被吸收,需及时洗漱。年幼儿童可用棉球蘸水擦拭口腔后,再适量喂水,特别是使用激素类药物后,以减少口咽部的激素沉积,减少真菌感染等不良反应的发生。及时翻身拍背有助于使粘附于气管、支气管壁上的痰液脱落,保持呼吸道通畅。雾化吸入装置雾化吸入装置应该专人专用,避免交叉污染。每次使用后需进行清洁并干燥存放,以防受到污染后成为感染源,影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