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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东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应对河东区城市道桥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河东区城市道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河东区城市道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我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城市道桥设施正常运行。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河东区处置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须由本区处置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造成城市道桥设施服务功能丧失或减弱的突发事件。本区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1.4 事件分级根据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详见附件)1.5 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指挥,专业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各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应工作。建
3、立统一指挥、专业负责、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城市道路桥梁应急管理机制。(2)坚持安全至上,抢通为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足城市道路桥梁抢险保通,科学、合理、高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减少交通出行影响。(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按照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权属,分级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设施隐患排查,坚决落实隐患整改,加强预警监测,做好风险分析,组织应急演练,落实人员培训,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防控处置能力。2组织指挥体系2.1 指挥机构2
4、.1.1 设立河东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市道桥指挥部),组织指挥我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和区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2.1.2 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市道桥指挥部关于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应对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区较大、一般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城市道桥指挥部开展特别重大、重大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一般等级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参与其他等级突发事件调查评估;负责组织实
5、施区属城市道路桥梁灾后重建,参与市属城市道路桥梁灾后重建;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区级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区城市道路桥梁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2.2 办事机构及职责2.2.1 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下设河东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办公室)。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委分管道路养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2.2.2 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日常工作,开展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组织落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各
6、项工作部署,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本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组织召开城市道路桥梁应急工作联席会和联络员会议;对本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向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进行修复;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及职责2.3.1 主要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国网天津城东公司、区住房建设委、津滨威立雅公司、区市场监管局、区人防办、区武装部、各街道办事处等。成员单位可根据处置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2.
7、3.2 成员单位职责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履行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受损区管城市道路桥梁抢修及保通,配合参与受损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抢修及保通;组织对受损供热、燃气设施进行抢修;负责建立区管城市道路桥梁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管理;负责组织对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周边范围进行卫生清扫。区应急管理局:参与指导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现场处置工作。负责联系市地震局获取震情速报、通报、震情趋势判定以及提供余震监测信息。公安河东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在事故现场周边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
8、现场控制;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事故调查;维护公共秩序。交警河东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地域的交通管制、疏导,疏散群众、车辆,引导应急救援车队、设备车辆,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救援工作;负责指挥道路设施突发事件所在地消防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区财政局:负责本区区管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资金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区民政局:协调配合市民政部门对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
9、导有关部门发布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区委网信办:根据区城市道桥指挥部综合研判意见,做好网上相关舆情的调控管控工作。协调配合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移动通信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国网天津城东公司:负责对因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损毁的电力设备管线进行抢修恢复,负责抢修现场临时用电供给。区住房建设委:负责协同处置房建和地铁、市政道路桥梁、燃气热力管线等在建项目工程对既有城市道路桥梁造成损坏而引起的突发事件。负责联系协调市水务局做好跨河城市桥梁垮塌、沿河道路毁坏等涉及水务部门的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
10、相关单位对因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排水管线进行抢修恢复。津滨威立雅公司:负责组织对因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供水管线进行抢修恢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办理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抢险特种设备改装作业相关手续。区人防办:负责协同处置涉及人防设施破坏的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区武装部:负责协调对因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涉及部队军用通信管线进行抢修恢复;根据需要,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力量支援和协助救援。各街道办事处:发挥网格管理快速及时高效的优势,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及时、准确的现场资料,配合开展属地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所属应急救援资源参与救援工作;配
11、合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等。2.4 现场指挥部2.4.1 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毁损城市道路桥梁养管权属,由市城市道桥指挥部或河东区城市道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建现场指挥部,负责落实市、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具体要求,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转移疏散、治安维护等工作。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2.4.2 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较大、一般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由区城市道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
12、指挥;事件超出区级处置能力,需市城市道桥指挥部组织协调的,由市城市道桥指挥部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城市道桥指挥部总指挥担任现场总指挥。2.5 应急工作组河东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根据响应级别及工作需要成立下述全部或部分专项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5.1 指挥决策组:由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负责应急期间重大工作集体决策,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报告,部署工作。2.5.2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
13、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区城市道桥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城市道桥指挥部报送的文件;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3 城市道桥抢通组:组长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委,小组成员由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城市道路桥梁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调集应急队伍、机械、物资参与抢险;拟定抢修救灾资金补助方案;调查掌握城市道路桥梁受灾情况;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4 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为交警河东支队,小组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河东分局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通道建立和交
14、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周边警戒和交通管控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5 通信保障组:组长单位为区委网信办,小组成员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联系协调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移动通信保障工作;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6 新闻宣传组: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小组成员由区委网信办、各媒体单位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进行新闻采访报道,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区城市道桥指挥部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
15、展情况;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监督管理舆情,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7 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为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小组成员由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8恢复重建组:组长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委,小组成员由区住房建设委、事发地所在街道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受损道路、桥梁及其他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9 总结评估组
16、:组长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委,小组成员由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区应急管理局以及根据应急需要增加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区城市道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区城市道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6 专家咨询组市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由区城市管理委联系协调,协助参与修订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以及协助完成区城市道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事项。2.7 和预警3.1 风险防控3.1.1 区城市管理委建立区属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