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922183 上传时间:2024-04-07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62.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3页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本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

2、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本区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本区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3、科学处置的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1.5 事件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运营突发事件,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上,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设施故障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断、人员伤亡、乘客被困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根据影响范围、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严重程度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中断等情况,将运营突发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则。2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2.1.1 区级应急组织机构(1)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河西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4、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轨道交通指挥部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区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区轨道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配合市轨道应急指挥部开展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提出应对一般运营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一般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区有关部门加强地铁沿线及地铁站周边公共区域防洪排涝措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2)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

5、挥部办公室区轨道应急指挥部下设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协调、指导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工作。(3)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外事办、区武装部、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公安河西分局、河西交警支队、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卫生健康

6、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河西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和地铁1、3、4、5、6、7、8、10、11、ZL津静线等途经或在河西区设有站点的各运营单位(以下统称运营单位)组成。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单位进行补充和调整。2.1.2 各街道应急组织机构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配合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2 现场指挥机构2.2.1 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四级)运营突发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

7、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依职权调拨或申请调拨应急资金。发生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由市级层面成立现场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先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市指挥部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及保障工作。2.2.2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以下具体工作,参加现场救援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指挥各部门参与救援,指定承担事件核心区救援指挥工作的具体部门;(2)组织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向各应急工作组下达工作任务;(3)督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并实施,接受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4)负责现场处置沟

8、通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材料汇总等综合工作;(5)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指示;(6)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化解或者降低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7)必要时,按程序请求驻区部队参加应急救援行动;(8)组织现场指挥部的会务活动等。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3.1 监测运营单位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体系,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

9、和环境状态以及客流情况等的监测力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健全应急处置和事故信息报告流程,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并对监测信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状况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当本区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可能受到影响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交通运输委及区轨道应急指挥部。3.2 预警3.2.1 预警信息发布(1)预警分级可以预警的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运营突发事件。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运营

10、突发事件。(2)预警发布运营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运营单位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异常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相关岗位专业人员发出预警;因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影响河西区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要及时上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并报告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转发预警信息。3.2.2 预警行动(1)研判可能发生运营突发事件时,运营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防范措施:运营单位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

11、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预警,要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对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排除故障,并做好故障排除前的各项防范工作。对于突发大客流预警,要及时调整运营组织方案,加强客流情况监测,在重点车站增派人员加强值守,做好客流疏导,视情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时申请地面公共交通接驳疏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组织运力疏导客流。对于自然灾害预警,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地面线路、设备间、车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视,加强对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检紧固和对重点区段设施设备的值守监测,做好相关设施设备停用和相关线路列车限速、停运准备。(2)预警信息发布后,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预警行

12、动,可视情采取以下措施:蓝色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立即作出响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事故或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发展趋势;向社会公众发布防灾避险的提示性、建议性信息等;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其他相应措施。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带班负责同志应及时掌握情况,做好随时赶赴现场的准备。区人民政府配合市轨道交通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

13、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运营单位组织现场勘查及监测等工作。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备齐人员物资,接到命令后立即集结出发;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事件现场,在市轨道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预警响应可随时转入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3.2.3 预警解除收到预警发布单位预警解除信息后,区轨道应急指挥部立即按预警发布

14、相同路径宣布解除预警,并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 信息报告河西区区域内轨道运营线路或站点发生运营突发事件后或判断可能引发运营突发事件时,运营单位要立即核实并报告市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TCC,同时报告河西区人民政府,并通告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乘客。当初判为发生一般运营突发事件的,运营单位第一时间进行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告河西区人民政府,同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市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当初判为发生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的,按市级预案要求上报。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伤亡人员、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

15、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一般运营突发事件时,启动四级应急响应,运营单位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并配合区轨道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由市级层面(市轨道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工作,区轨道应急指挥部积极参与并先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如果事件本身较为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并视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1)四级响应接到一般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由区人民政府组建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开展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现场监控等应急处置工作。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区轨道应急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轨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随时做好扩大应急响应准备。法律、法规规定、市轨道应急指挥部以及区委、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2)三级及以上响应接到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区轨道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和本级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在市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