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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2.1.2.2.2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一一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移动式压力容器)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充装场地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C3.3.11 .充装场地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设有足够能力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的爆炸性混合物或者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缺氧等环境;根据充装气体的危险特性,还需要增加如充装场地环境温度控制等安全措施。2 .设置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09-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充装设备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C3.3.
2、1C3.41.储罐应设置防超装(超压),超限装置或者其报警装置并且能正常使用;2.充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区域,应当具有监视录像系统并且能正常使用;3.充装有毒介质,应当设置泄漏介质的处理装置;液氯充装单位应当配备碱液喷淋装置、液氨充装单位应当配备水喷淋装置并且能正常使用;4 .具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连锁保护装置或者措施并且按要求进行耐压试验;5 .具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6 .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使
3、用管理及登记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41.使用单位的职责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王程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2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使用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2)建立健全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3)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档案;(4)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使用、装
4、卸、改造、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有关管理;(5)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计划,安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7)按照规定向使用登记机关和主管部门报送当年移动式压力容器数量及变更情况的统计报告、定期检验实施情况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报告等;(8)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9)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10)按照规定报告移动式压力容器事故,组织、参加移动式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3使用登记(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按照
5、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登记标志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2)移动式压力容器计划长期停用(指停用1年及以上,下同)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照规定向使用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且将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交回使用登记机关;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当按照移动规5.9条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持定期检验报告向使用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3)移动式压力容器需
6、要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使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使用登记证;(4)移动式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交回使用登记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4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保管。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移动规4.1.3规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文件和资料;(3)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4)移动式压力容器维修和改造的方案、设计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
7、资料;(5)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年度检查报告;(6)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如果有)的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7)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操作规程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5.5使用单位应当在工艺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以下内容:(D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最大允许充装量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2)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包括车辆停放、装卸的操作程序和注
8、意事项;(3)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行中应当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4)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车辆安全要求,包括车辆状况、车辆允许行驶速度以及运输过程中的作息时间要求。作业人员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6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应当对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专业培训并且作好记录,保证作业人员了解所充装介质的性质、危害性和皤体、气瓶的使用特性,具备必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
9、施,按章作业。对于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押运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资格证书。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企业自定(每月至少一次)5.7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日常检查利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工作。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包括随车作业人员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每次出车前、停车后和装卸前后的检查。定期自行检查由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对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应当进行记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罐体或者气瓶涂层及漆
10、色是否完好,有无脱落等;(2)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是否完好;(3)罐体或者气瓶外部的标志是否清晰;(4)紧急切断阀以及相关的操作阀门是否置于闭止状态;(5)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6)装卸附件是否完好;(7)紧固件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松动现象;(8)罐体或者气瓶内压力、温度是否异常及有无明显的波动;(9)罐体或者气瓶各密封面有无泄漏;(10)随车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11)罐体或者气瓶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的连接紧固装置是否完好、牢固。
11、异常情况处理企业自定(每季度至少一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8.1移动式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使用单位的有关部门报告:(1)罐体或者气瓶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罐体或者气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3)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的情况;(4)管路、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6)充装量超过核准的最大允许充装量;(7)充装介质与铭牌和使用登记资料不符;(8)真空绝热罐体外表面局部存在
12、严重结冰、结霜或者结露,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9)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走行装置及其与罐体或者气瓶连接部位的零部件等发生损坏、变形等危及安全运行;(10)其他异常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隐患和报废处理企业自定(每季度至少一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8.2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时进行检验,消除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且办理注销手续。定期检验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5.9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移动规第8章定期
13、检验的规定的要求,安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计划。在使用过程中,移动式压力容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全面检验:(1)停用1年后重新使用的;(2)发生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3)发现有异常严重腐蚀、损伤或者对其安全使用有怀疑的;(4)变更使用条件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安全使用要求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5.10(1)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在新制造或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后的首次充装(以下简称首次充装)前,必须对罐体或者气瓶内介质进行分析检测,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按照移动规4.10.2条的规定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重新进行氮气置换或者抽真空处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
14、)充装介质对含水量有特别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首次充装前,必须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罐体或者气瓶内含水量进行处理和分析;(3)移动式压力容器到达卸载站点后,具备卸载条件的,必须及时卸载;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卸载后罐体或者气瓶内余压不得小于0.05MPa;(4)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作业应当满足移动规第6章的相关安全要求,采用压差方式卸载时,接受卸载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设置压力保护装置或者防止压力上升的等效措施;(5)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用气设备进行充装;(6)禁止使用明火直接烘烤或者采用高强度加热的办法对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升压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15、(附件一)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者对冰冻的阀门、仪表和管接头等进行解冻;(7)负责本条第(1)、(2)项处理工作的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出具处理和分析结果的证明文件。变更使用条件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11变更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条件(如变更充装介质、设计参数、最大允许充装量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且出具设计修改文件;设计修改文件的内容至少包括设计修改说明、必要的检验试验要求、标志要求以及根据实际变更条件所需要的强度校核计算、安全泄放装置排放量计算、设计修改图样及产品使用说明等;(2)需要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结构进行相应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