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智慧共享租洗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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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誉冠租洗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智慧共享租洗项目(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306-361099-04-05-100668建设单位联系人游平华地理坐标(N27o55,11.938,Ell6o2417.83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08030洗染服务/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

2、案)部门(选填)抚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361099-04-05-100668总投资(万元)24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物,不属于废水直排的建设项目,不存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故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抚州工业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规划环境影响

3、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文号:赣环评函【2013】1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年),抚州市规划明确城市发展目标为“南昌大都市区副中心城市、江西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城市、全国知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明确城市性质为“南昌大都市区的副中心城市,赣闽台经济走廊上重要的新兴产业高地和绿色生态城市,以临川文化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形成“一城两片,一带两轴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城为主城区,包括5个组团,即老城组

4、团、新城组团、站前组团、高新组团及上顿渡组团。两片为文昌片区和抚北片区。一带为向芾经济带,强化轴带对城市功能的组织和串接,提升临川主城面向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两轴为南北城市综合服务轴和东西城市功能联系轴。南北城市.综合服务轴沿赣东大道、玉茗大道,沿线集聚城市的公共服务和商业休闲等职能,形成城市重要的生活服务轴线。东西城市功能联系轴线沿临川大道、迎宾大道、东临大桥,联系特色教育、高等院校、科教研发等城市新兴功能地区,形成城市新兴功能轴线。本项目位于高新组团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2、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用地条件及规划布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形成“一心六轴六组

5、团”的结构形态。一心是指在规划区中部形成一个公共中心,以休闲广场、研发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等形成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公共中心。“六轴”是指以迎宾大道、安石大道、赣东大道和纬八路为发展轴的四横轴,以文昌大道和金相大道为发展轴的两纵轴,是工业园区主要的经济发展轴。“六组团”是指已建成区的一二三期组团、四期组团、五期组团,以及规划的六期组团、东二区组团、东三区组团。本项目位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期组团。五期组团:位于金鹏大道以南、崇岗大道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2km,该组团为已建成区,规划在对局部地块进行用地性质的调整,道路路网的完善,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

6、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本项目为洗染服务类项目,项目的建设可为园区内相关企业、医院及酒店提供洗涤服务,有助于园区内企业正常运营及经济发展,因此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3、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函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及批复“赣环评函201319()号1)抚州市高新区应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进度应与产业基地分期污水产生量相适应,进一步深化论证并优化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途径和方式,重视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2)鉴于产业园分区规划的纳污水体凤岗河水环境

7、容量较小,且园区内布置了较多的居住用地,产业园规划应进一步优化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慎重发展水污染型和大气污染型企业。3)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护好当地的良好生态环境,杜绝随意推山填水等野蛮施工行为,积极实施生态工业园战略。根据规划,园区确定的规划性质为:一、二类工业企业,部分三类工业企业可以进入循环经济组团,严禁污染严重的、能耗较高的企业进入园区,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限制引进的建设项目“、国家及省相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项目所在组团主要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综合产业,本项目为洗染

8、服务类企业,属规划产业的下游产业,不属于禁止及选择性入区类项目,符合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要求。项目外排废水采用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纳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日排放仅占污水处理厂其处理能力的0.8%,污染物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少,符合慎重发展水污染型要求;项目所设置2台锅炉分别为天然气锅炉及生物质颗粒锅炉,不含燃煤锅炉;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型企业。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进一步破坏。本项目主要为洗染服务,项目的建设可为园区内相关企业、医院及酒店提供洗涤服务,有助于园区内企业正常运营及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评批复。其他符合性

9、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纵六路以东,南至纬四路,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口,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经比对,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管控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临川区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3类区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例行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10、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通过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废水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场界噪声昼夜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3、资源利用上限本次评价从土地资源承载力、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和水环境承载力分析三方面进行资源利用上限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纵六路以东,南至纬四路,属于适宜建设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周边多以

11、工业企业为主(北邻抚州市依菲克供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邻纬四路,西邻火炬六路,东邻江西新华丽包装有限公司),根据本报告工程分析,项目正常生产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企业正常运营及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项目建设满足土地资源承载力要求。项目建成后,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承载力影响轻微。项目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洗涤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4、环境负面清单查阅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赣发改规划(2017)448号)及江西省

12、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18)112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区域禁止建设内容。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5、与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

13、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7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06%。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开发的城镇。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45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73%。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4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9.21%o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

14、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纵六路以东,南至纬四路,属于临川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100220014),废水、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100%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并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6、与抚州市高新区(编号:ZH36100220014)“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表12与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相符性1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手续齐全、环保

15、设施配套完善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符合饕求2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开发建设项目3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项目4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内涉及的居民居民尽快落实搬迁。本项目符合要求5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现有企业(活动)提标改造或企业转型升级。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6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7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新建、改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已提标改造8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医药、食品、农产品加工、高新电子、电广商务达到相应行业准入要求和清洁生产二级及以上水平。本项目符合要求9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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