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药品、毒品检测处理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航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药品、毒品检测处理程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管理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P-67FS-003下发獭:2016年8月1日民航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药品、毒品检测处理程序.三y1.目111.3礴12.检测药品、毒品种类12.1 检测药品12.2 检测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3,机构及职责23.1 23.2 专家委员会23.3 医学中部门334为33.5 航卫W三部门33.6 民腼航蛙管部门34.检测程序及检测结果报告34.1 尿液毒品检测程序及检测结果报告34.2 血液药品、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测程序及检测结果报告55药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61.1 降血压药和降血糖药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61.
2、2 精神药品阳性检测结果调查处理86 .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96.1 尿液毒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96.2 血液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H7 .其他H7.1 法耨任127.2 蹄12附件:民航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检测药品、毒品品种目录B民航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药品、毒品检测处理程序:1慈则1.1 目mjz为加强民航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学生健康管理,规范药品、毒品检测工作,根据民航局规章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民航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学生体检鉴定
3、和专项检查的药品、毒品检测,以及检测阳性结果的调查处理。招收飞行学生尿液毒品检测按照民航招收空勤人员尿液毒品检测管理规定执行。1.3礴本程序fi!据的法津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民航运行管理规章等。各行政机关调查处理药品、毒品检测阳性结果时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规定。2 .检测药品、毒品的种类2.1 检测药品本程序所称检测药品包括可能影响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学生安全履行职责的降血压药、降血糖药、精神药品等,其品种见附件.2.2 检测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程序所称检测毒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鼻丙
4、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其品种见附件。3 .机构及职责3.1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以下简称体检鉴定机构)负责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的尿液毒品检测。二级、三级体检鉴定机构负责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的尿液毒品喇体检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承担血液药品、毒品检测样本的采集工作。体检鉴定机构在体检鉴定工作遇到需要进行药品、毒品检测的情况,可以按照疑难病例处理程序报民用航空人员体检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组织药品、毒品检测。3.1 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受委托负责组织体检鉴定专项检查的尿液毒品检测和血液
5、药品、毒品检测;负责组织特许体检鉴定和疑难病例体检鉴定的药品、毒品检测。3.2 医学中心检测部门民航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药品毒品检测部门(以下简称医学中心检测部门)负责尿液毒品检测阳性结果确认检测;负责血液药品、毒品检测.飞行院校负责飞行学生在校期间药品、毒品检测阳性结果的调直处理。飞行学生的调查处理结果应当书面报民航地区管理局民用航空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3.5 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药品、毒品专项检查计划,检查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药品、毒品检测阳性结果的调查处理。3.6 民航局
6、航卫主管部门民航局民用航空卫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民航局航卫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民航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学生药品、毒品检测工作管理规定,管理药品、毒品检测工作;负责制定全民航体检鉴定专项药品、毒品检测计划;负责管理体检鉴定不良信息。4 .检测程序及检测结果报告4.1 尿液毒品检测程序及检测结果报告4.1.1 体检鉴定机构应当设立专门场所提供受检者留取检测尿液。留取受检者尿液的器皿应当标注受检者姓名和体检合格证(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受检者应当在体检鉴定机构指定的场所留取尿液O所留尿液量不少于45毫升,且不被污染。4.1.2 在尿液检测前,检测人员应当详细核对受检者身份信息和尿液质量发现
7、信息不符或尿液质量异常时,应当要求受检者重新填报身份信息或重新留取尿液O4.1.3 尿液毒品检测应当按照专业检测试剂要求的操作规范实施。尿液毒品检测试剂应当具有国家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并符合质量要求。进口试剂应当具有进口批准文号。4.1.4 检测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在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体检合格证系统)(AMS)相应项目栏,并出具检测报告。4.1.5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当留取原尿液不少于15毫升样本,标记受检者姓名、体检合格证(身份证)号码和采集日期,于28密封冷藏保存,并通知受检者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为阳性的,按照上述要求保存尿液样本,于三日内将两次
8、检测阳性尿液样本送医学中心检测部门进行确认检测,同时暂停体检鉴定。第二次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通知受检者在24小时之后进行核准检测;核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照上述要求保存尿液样本,于三日内将两次检测阳性尿液样本送医学中心检测部门进行确认检测,同时暂停体检鉴定。体检机构应当将确认检测人员信息书面报告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O核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尿液毒品检测结果最终报告记录阴性。4.1.6 尿液毒品确认检测使用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或液相色谱-质谱法(LC-MS)进行,同时保存剩余尿液样本于-20备查。4.1.7 医学中心检测部门应当将确认检测结果书面报告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
9、同时抄报民航局航卫主管部门。确认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记录体检合格证系统,并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体检鉴定机构。体检机构接到确认检测阴性结果后通知受检者继续进行体检鉴定。4.1.8 对于体检鉴定中尿液毒品检测结果为阳性但确认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可以责成体检机构在半年内复查23次,复直程序按照上述程序执行。4.1.9 体检鉴定专项检查的尿液毒品检测按照上述程序执行04.2 血液药品、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测程序及检测结果报告4.2.1 专家委员会或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应当按照专项检查计划,组织采集药品、毒品检测血液样本。4.2.2 血液样本的采集使用一次性5毫升
10、真空血液采样器,留5取不少于4毫升血液真空血液采样器标签上应当标注受检者姓名和体检合格证(身份证)号码和采样时间等信息。用于检测降血糖药和降血压药的血液样本使用肝素抗凝;用于检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品的血液样本使用氟化钠抗凝。4.2.3 血液样本应当在8小时内通过冷链运送医学中心检测部门o血液样本如果不能在8小时内送出的,应当放置于28条件下避光保存,保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4.2.4 医学中心检测部门在进行检测前,应当详细核对受检者身份信息和血液质量如果发现信息不符或血液样本异常时,应当要求送检机构重新填报信息或重新采集、运送血液样本。血液药品、毒品检测使用液相色谱-质谱法(LC-MS)
11、进行,同时保存剩余样本于-80备查。4.2.5 血液药品、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测结果,应当书面报告专家委员会或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O血液毒品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还应当抄报民航局航卫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4.2.6 医学中心检测部门每季度向民航局航卫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季度药品、毒品检测工作小结。5药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5.1 降血压药和降血糖药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5.1.1 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接到降血压药和降血糖药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后,应当核查受检者是否在最近一次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申请表中,如实填报用
12、药史及其相关病史,以及所填报的药品与检测结果是否相符O5.1.2 核查结果相符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通知受检者及所在单位,同时通知专家委员会或体检机构继续进行体检鉴定。核查结果不相符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通知受检者所在单位和体检机构,暂停其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性,组织用药调查。用药调查包括:(D调猷康:受检者本人、民用航空医师、相关人员。(2)调查内容:近半年内患病、就医、用药情况;前次体检鉴定结论;近三个月内履职状况;相关人员评价等。调查结果记录于体检合格证系统5.1.3 对于调查发现受检者用药史及相关病史符合药品检测结果的,且所服药物符合CCAR-67FS部规章及管理程序规定的,本人
13、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和书面说明,其所在单位予以证明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允许其继续进行体检鉴定或恢复其体检合格证有效性.5.1.4 对于调查发现受检者用药史及相关病史符合药品检测结果,但所服药物不符合CCAR-67FS部规章及管理程序规定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停止使用该药物或更换药物,并督促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临床观察,确认情况稳定后,再次进行血液药品检测O再次检测结果符合规定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可允许其继续进行体检鉴定或恢复体检合格证有效性。再次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受检者接受专家委员会的相关检三5.1.5 对于调查发现受检者用药史和相关病史不符合药品检测结果,或否认
14、用药史及相关病史的,通知受检者接受专家委员会的相关检查,检查结果及鉴定意见书面报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进行相应行政处理。5.2 精神药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5.2.1 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接到精神药品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后,应当核查受检者是否在最近一次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申请表中,如实填报用药史及其相关病史,以及所填报的药品与检测结果是否相符。同时,通知受检者所在单位,暂停其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性,并按照本程序5.1.2条第二款的规定组织用药调查。5.2.2 对于调查发现受检者承认相应用药史,且所用药品符合药品检测结果,并能够出具相关病史材料及书面说明和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及航空医师的
15、书面证明,证明该受检者因治疗某种疾病使用了相应精神药品的,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停药临床观察15天后,送专家委员会进行体检鉴定。体检鉴定合格的,恢复其体检合格证有效性或重新审核颁发体检合格证。5.2.3 对于调查发现受检者不承认相应用药史,或不能出具相关病史材料及书面说明,或出具的材料不能解释检测结果的,以及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及航空医师也不能予以书面证明的,通知受检者接受专家委员会的相关检查.(D专家委员会检查认为受检者未患有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疾病,或者所患疾病已经治愈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经体检鉴定合格的,书面报告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恢复其体检合格证有效性或重新审核颁发体检合格证。(2)专家委员会检查认为受检者仍然患有相关疾病,且所患疾病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书面报告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检查结果做出收回体检合格证等行政处理。6毒品以及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6.1 尿液毒品阳性检测结果的调查处理6.1.1 管理局航卫管理部门接到体检鉴定或专项检查尿液毒品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当通知受检者所在单位,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