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939073 上传时间:2024-04-2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2022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正文内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辨法对乙方的“三违”行

2、为进行处罚。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辨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M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M责安全管理。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

3、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焕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快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

4、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装修期间,装修单元内必须配备两个以上干粉式灭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和作饭,一经发现取消装修人员装修资格。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工程主管签名:年月日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docx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范文正文内容结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装饰装潢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