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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测量复核与管理制度施工测量复核与管理制度1 目的和原则1.1为了完善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复核制度及职责分工,保证测量多级复核制的贯彻实施,满足施工生产及业主要求,更好地进行测量标准和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1.2 施工测量必须实行和坚持复核制,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项目。1.3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本制度,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或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负责按照业主工程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工区实施。1.4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各项目施工测量应满足二级或二级以上层次的测量复核要求,对于5000m以上长大隧道,1000m以上特大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
2、如特200m以上竖井等采用三级层次的测量复核。1.5 二级测量复核制度指集团公司测量总队(或子、公司测量队)为测量复核的第一级,施工工区(或施工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工区”)为测量复核第二级,包括作业过程的自检自核和一、二级间相互复核。1.6三级测量复核制度指集团公司测量总队(或具有国家相应测绘资格资质的测绘单位)为第一级,子、分公司测量队为第二级,工区为第三级,包括作业过程的自检自核和一、二、三级间相互复核。1.7集团公司测量总队对公司内的重要工程实施测量复核。各子、分公司对其管辖的项目实施测量复核。项目经理部(或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对工区实施测量复核监督管理。1.8严格测量资料成果的
3、书面交接制度。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具体与复测单位(如测量总队、测绘院等)办理复测成果书面确认手续,同时向工区的技术部门进行书面交底办理使用交接。复测单位对复测成果的正确性负责,使用单位对复测后测设的桩点的保护负责。1.9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和规范标准的要求移交足够数量的重要测量控制桩点(转点中桩、导线桩),经测量队或相应的技术管理部门验收。1.10 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后,才能利用。1.11 施工单位对控制桩点(导线桩、GPS控制点、控制性中桩、水准点)负有保管和保护的责任。1.12 职责范围外的延伸测量服务均
4、实行协商有偿服务的原则,具体办法另行公布。2 测量组织机构和仪器配备2.1 组织机构2.1.1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组建成立专门的测量机构,即测量总队和测量队,业务归口由同级工程部领导。2.1.2 集团公司测量总队及子、分公司测量队应具备相应的测量资质,各级测量人员都要有相应执业资格。2.1.3 测量队(组)实行队(组)长负责制。2.1.4 测量队长应由有一定测量工作经历、相应测量专业知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测量组长应由有一定测量工作经历、相应测量专业知识、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2.1.5 测量总队配备9人,其中队长(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初级中级技术人员3人、
5、测量工技师(或高级技师)2人、高级测量工2人;子、分公司测量队配备9人以上,其中队长(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初级技术人员2人、测量工技师2人、高中级测量工3人以上;工区测量组人员配备根据任务量大小进行配置。2.2 仪器配备2.2.1 各级测量单位测量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从业资质要求,并根据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配备满足要求的测绘设备。2.2.2 在工区一级应配备激光测距仪或全站仪,隧道工程尽可能配备断面检测仪,客运专线隧道必须配备至少1台断面检测仪。2.2.3 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指定专人维护和建立测量设备台帐,定期做好测量设备的强检和自检。测量设备的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实行责任制,落实到人,做到人机
6、对应职责明确。3 施工测量复核的职责与内容3.1 测量总队施工测量复核职责与内容3.1.1 领导全集团的测量工作,负责对集团公司测量复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1.2 对综合标段线路工程、长大及以上隧道、特大桥(或跨江大桥)、复杂地形建筑物等重要工程,负责与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桩手续并进行控制桩点及路线复测,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测量成果。3.1.3 负责4km以上长隧道、500m以上特大桥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3.1.4 对集团内多家单位联合施工总长5km及以上的大型工程(如桥隧段、地铁等)提供首次地表贯通联测或控制测量,完工前进行单位间邻接段(不含整体)的施工复测检查。3.1.5 负责城市地铁区间(
7、1.5km以上)、车站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3.1.6根据需要布设满足规范标准和业主要求质量的测量控制网,1500m以上的隧道洞内控制测量采用导线环向洞内纵深引测,其余根据实际的作业条件及存在可利用既有的测量数据(桩点)情况时可作单一附合导线。精度要求高时应尽量采用导线环。3.1.7 负责组织实施大于80m竖井联系测量。3.1.8 复测频次:钻爆法施工的隧道正洞每掘进600m、TBM或盾构施工的隧道正洞每掘进900m复测一次,隧道贯通后,作贯通测量并进行贯通后中线与高程的调整。3.2 子分公司测量队职责范围和内容3.2.1 领导对应子、分公司的测量工作,负责对工区测量复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
8、2.2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A类管理项目工区的交接桩和复测工作。3.2.3 负责与设计单位办理子公司所管工程(包括集团公司委托子公司管理B类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工作。3.2.4 负责承建的1000m-4000m直线隧道、500m-4000m曲线隧道、100m-500m大桥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负责500m及以上曲线隧道和1000m及以上直线隧道洞内控制测量。3.2.5根据需要布设满足规范标准和业主要求质量的测量控制网,1500m以上的隧道洞内控制测量采用导线环向洞内纵深引测。3.2.6 负责子、分公司管段内重要建筑物的定位和复核测量。3.2.7 钻爆法施工的隧道直线地段每掘进400m、曲线段每掘进3
9、00m复测一次,对施工工地中桩和高程桩进行复核。隧道贯通后,进行平面、高程贯通测量并根据贯通闭合差作中线调整。3.2.8 协助工区测量组对重大变更设计工程进行测绘工作。子、公司测量队测量结束3日内向所在项目部提供一套测量资料。3.3 项目部作业工区职责范围3.3.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及需复核范围,编制测量申请复核计划。计划实施程序为:工区提出复测计划由项目部工程部长审核,项目部总工签审,在预计复测作业的前10日报送公司工程部。工程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测量总队(或子公司测量队)组织实施。3.3.2 在测量总队的组织下,参加各项目部范围内线路桩橛的交接工作。负责本项目部所属工程线路开工前
10、的复测和钉设桩橛。3.3.3 负责组织工区500m(含500m)以下曲线隧道和1000m(含1000m)以下直线隧道的地表控制测量和洞内中线、高程施工测量;此类测量应采用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形式加强自检自核;负责按照线路控制测量桩橛和设计图定出涵渠及100m(含100m)以下桥梁墩台中心位置。3.3.4 负责项目部所属桥梁、隧道、路基及附属建筑、站场、房屋等建筑物的施工放样及施工中的放线放样测量。3.3.5 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竣工测量。参加变更设计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除集团公司、公司测量队职责之外的工区管段内线路贯通测量、隧道贯通测量和永久性桩橛的埋设。3.3.6 项目部(工区)主管技术人
11、员负有对工地测量组测量成果复核的责任。4 成果处理和使用4.1 测量总队职责范围内的工程由测量总队出统一的测量成果,测量成果应做到至少两人独立核算以达到互相检核的目的,检核无误后由测量总队在工地出临时成果书并现场发给项目部,正式成果在外业完成后5日内发给相关单位,正式成果须加盖工程部或测量总队印章。4.2 子、分公司对测量总队的成果进行复核,以保证多级复核制的实施。子、分公司测量队在职责范围内根据测量总队成果和自己采集到外业资料编制相应测量成果,下发工区执行。4.3 项目部、工区对测量总队、或子分公司测量队的成果在其实施的范围内进行复核并作为放样的依据。项目部、工区对其辖区范围的桩点有保护的义
12、务,如有损坏及时进行恢复并书面报告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应抄送一份送负责该项目测量复核的测量部门(公司测量总队或子、公司测量队)存档。若需要上一级测量复核机构重新控测恢复桩点应报送书面报告,但工区应承担此项恢复测量的费用。4.4 工区应为测量复核单位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重点做好以下服务工作4.4.1 洞内进行控制测量时,洞内生产调度或值班经理应予积极协调工序安排,必要时须停止施工予以配合,同时,应提供必要的照明通风条件,确保施工测量必备的环境要求。4.4.2 工区测量组人员应积极配合(或协调)测量复核单位对该工地的复测工作(施测选点、找桩、埋桩及测量联络等)。4.4.3 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及
13、办公条件以满足洞内外测量作业要求。5 测量管理专项制度5.1 测量仪器管理5.1.1 测量仪器的保管和维护测量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在潮湿和烟尘环境中作业过后,要把仪器擦拭干净,并置于通风干燥处将水汽晾干。为保持测量仪器的精度指标和稳定性下降,或损坏仪器,在测量过程中仪器操作者不得远离仪器,使仪器设备的安全处于失控状态。5.1.2测量仪器的检校用于测量生产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强制送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仪器不得用于测量生产,用于工程项目的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仪器的型号、精度指标、使用状态、检校情况应作好记录,确保测量仪器处于受控状态。5.1.3 测量仪
14、器要作好日常检校,定期了解使用仪器的精度状况,做好检校记录。5.2 测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5.2.1 测前控制,每次测量作业前必须制订测量作业方案,明确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精度要求。5.2.2 测量过程控制(中间控制)5.2.2.1 桩点的复测,进行导线测量或放样时,必须对作为已知点的导线点进行复核测量,平面控制点应进行角度和距离的检测,水准点应检测相邻两点间的高差,当检测结果表明桩点正确可靠时方可进行后续的测量工作。5.2.2.2 仪器对中整平,在一个测站的测量中间至少应检查一次镜站、后点与前点仪器的对中和整平,以保证镜站、后点与前点仪器的对中整平正确,防止对点错误的发生。5
15、.2.2.3 野外数据的记录a.记录应采用双记录复核制。记录员应按照记录表格逐项计算,严禁采用只计算第一测回度分角值而其他测回度分角值照抄第一测回角值的记录方法,以防止角度的度、分计算错误不能通过多测回测角进行复核。采用电子手簿进行记录的,应遵循电子手簿记录的相关规定。b.记录员必须在记录薄中记录清楚测量人员和测量时间,以便对测量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和认定。c.观测员与记录员之间应密切配合,观测速度与记录速度协调一致,以防止记录员忙乱中听错记错观测数据。5.2.2.4 仪器高的丈量,为避免三角高程测量往返高差之差受大气折光影响,仪器高丈量错误不能通过往返高差之差来判别,因此,前后点、镜站仪器高的丈
16、量必须遵循规范规定的“测前、测后丈量两次”的要求,以防止三角高程测量错误的产生。5.3 测量内业管理(测后控制),加强内业整理和测量成果的交接5.3.1 原始记录的复核5.3.1.1复核原始记录时,应对记录薄上的所有记录数据进行复核,包括点名,点之记,观测数据、日期、人员等。5.3.1.2采用双记录复核时,原始记录由两个记录员互相复核,确保记录成果正确无误。在因测量人数受限而采用单人记录时必须遵循单记录双复核,当发现记录错误时,复核人必须让记录员重新计算进行确认。5.3.2 图纸复核测量成果计算前,必须对与施工测量相关施工图纸进行全面复核,确认测量计算所采用的设计数据正确无误,当发现图纸数据与复核结果不符合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以防止设计图纸中设计施工数据错误导致计算成果发生错误。严禁使用未经设计部门认可的非正式图纸中的数据作为测量成果计算的依据。5.3.3 成果计算和复核计算人员必须认真抄录原始记录及起算数据。成果书编制完以后,首先应由编制者自检,然后与计算复核者完成最终成果书的复核校对工作并签字确认。5.3.4 成果审核与归档测量成果编制完成后须经同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