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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施工管理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国家财物的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适宜的施工环境。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生产和服务过程。3 职责3.1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3.2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公司、项目分公司的总工程师对公司、项目分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
2、导责任,向公司、项目分公司行政正职负责。 3.3 员工代表参与安全施工管理及监督工作。4 资源需求4.1 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和各级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4.2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文明施工设施。4.3 安全标志。4.4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4.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其他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5 工作流程5.1安全目标5.1.1公司控制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5.1.2项目分公司控制严重未遂事故,不发生重伤及一般的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5.1.3 专业公司控制轻伤事故和
3、严重未遂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5.1.4 班组控制未遂事故,不发生轻伤事故。5.2 安全工作组织及安全监督网络5.2.1 公司和项目分公司分别成立由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各部(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门。5.2.2 专业公司成立由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班组长、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5.2.3 实行公司内部的安全监督制度,建立由公司专职安监机构、项目分公司专职安监机构或专职安监人员、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四级安全网络。5.3 安全工作例会5.3.1 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结合公司
4、工程协调会布置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工程协调会议。5.3.2 项目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周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工作。项目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安全分析会可与生产调度会合并召开。5.3.3 专业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周结合生产调度会召开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会议。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5.3.4 公司安监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项目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网会议。5.3.5 项目分公司安监部门每周召开一次由专
5、业公司安全员和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会议。5.3.6 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议,并在每日班前进行以总结前一日安全工作和以“查精神状态、查三宝、查衣着,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列队班前会。5.4 安全规章制度5.4.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规程、要求、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5.4.2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和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的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5.4.3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与审批。当上级的规程、规定变动时,及时作相应的修订。5.
6、5 安全教育5.5.1 新入厂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公司(项目分公司)专业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习相关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师傅带领下进入岗位工作。5.5.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5.5.3 职工调换岗位、所操作的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5.4 班组长和专职安全员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5.5.5 公司每年组织生产、技术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和生产职工的安全规程、安全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
7、后方可继续上岗。5.5.6 公司组织的职业培训应设置安全技术专业课程,职工晋级考试应考核安全知识。5.6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项目安全施工措施5.6.1 公司每年12月底前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汇编下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布。5.6.2 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分公司应组织专业公司和相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期不到二年的项目分公司可根据工程情况,可一次性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6.3 各专业公司每年12月份根据下一年度的施工任务安排,编制下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6.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
8、制。5.6.5 项目施工包括零星施工任务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指出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及预防措施或编制风险控制计划表。项目施工安全措施和风险控制计划表一般应与作业指导书一并编制审批,也可根据作业特点,单独编制审批。项目施工安全措施或风险控制计划表必须经交底后方可布置施工。5.6.6 对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除编制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经审查批准和交底后实施。5.6.7 安全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5.6.8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安全措施的实施。5.7
9、 分包项目管理5.7.1 分包项目在发包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5.7.2 合同中必须有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安全附件或安全条款。5.7.3 经审查后录用的分包单位由所属专业公司作为施工班组进行全方位管理,对分包项目的安全负责,并指派专管员进行管理。5.8 交叉施工管理5.8.1 由工程管理部门对所属项目工程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根据施工的进展及时调整责任区范围,明确区域责任。5.8.2 责任区所属专业公司或部门应制定本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进入本区域的其他专业公司或部门的人员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进入责任区的其他单位的人员应服从责任单位的管理。进入其他专业
10、公司或部门管理区域的人员应由所在专业公司或部门事先联系,双方自行协调,在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分公司分管领导协调解决。5.8.3 同一单位的交叉施工由其自行协调。5.8.4 项目分公司布置的交叉作业,由项目分公司分管领导在布置任务时协调,并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错开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以减少干扰。对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采取可靠的防护隔离设施。5.9 安全设施管理5.9.1在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时,分别对整个工程、专业施工和单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设施进行具体的策划和布置。5.9.2分公司安排设置的安全设施在交付使用前,由工程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监察部门、
11、安全设施制作、安装、使用、管理与维护等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质量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的安全设施由工程管理部门移交给设施所在场地当时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与维护。5.9.3专业公司设置的安全设施,由专业公司管理与维护。其他部门使用时应遵守管理部门的规定,并不得损坏和移动。5.9.4 因施工需要拆除或移动安全设施时,应由施工单位的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单位领导审查,安全设施设置管理部门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由分公司设置的安全设施,除由管理部门领导审查外,还应由安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根据不同的审批手续,填写不同份数
12、,相关部门各执一份。5.9.5 对上道工序非本部门设置且在施工完毕后要拆除的安全设施,因本部门施工需要留用的,由施工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查,提交设置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继续留用,并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门或安全监察部门协调解决。5.9.6 对因施工场地移交牵涉到安全设施管理与维护责任的转移,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原管理与维护部门、接收部门进行移交,并填写安全设施验收、移交记录。5.9.7 负责管理与维护安全设施的部门指定人员管理与维护,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5.10事故管理5.10.1 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具体执行事故、事
13、件调查与处理程序。5.10.2 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以及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比照人身事故处理的,按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程序实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分级管理。5.11 考核与奖惩管理5.11.1 安全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5.11.2 公司对项目分公司经理、各专业公司经理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承包,项目分公司对所在项目的专业公司领导及集体、各专业公司对职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对实现安全目标的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造成事故后果的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5.11.3 公司对项目分公司、项目分公司对项目工程内的专业公司
14、、专业公司对班组或岗位实行月度安全考核。5.11.4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6 监测和改进6.1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6.2 项目分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6.3 专业公司和有生产班组或作业场所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6.4 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6.5 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按各职能分工确定。6.6 公司和项目分公司在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6.7 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计划(改进工作意见)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并由安全监察部门或所在
15、单位安全员监督和复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6.8 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即: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按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形成本部门的趋势分析报告,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并组织验证其实施效果。 6.9 安全监察部对公司全年事故及安全检查情况形成趋势分析报告及相应对策。6.10 每月由经营部门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综合考核,考核情况执行分包队伍管理程序。6.11 项目分公司经理和各专业公司经理每半年就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向公司述职一次。7 相关和支持性文件7.1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汇编(A版)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2004年11月7.2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程序7.3分包队伍管理程序7.4江苏电建三公司反违章实施细则 7.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实行试岗、离岗、内部待岗的规定(试行)7.6 公司关于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的通知7.7 公司安全管理帐表册卡(第二版)8 记录8.1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通知单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