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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县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持续规范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包含线上和线下)。非学
2、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三、主要目标在巩固20XX年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县继续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到20XX年10月底,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和突击检查100%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收费资金监管100%全覆盖,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减轻,教育生态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逐步提升。四、整治任务(一)治理违规培训。从严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坚决打击“地下”“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非学科类培
3、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培训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游学、素质拓展、幼小衔接、思维训练、众筹私教等各种名义“换马甲”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加强对锁门上课、“一对一”等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情况的摸排与查处。排查培训机构场所条件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规范培训行为。督导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师资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行为,特别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以及“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
4、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三)强化资金监管。实施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严禁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细资金监管措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坚决落实非营利属性,坚决查处抽逃开办资金、私设账外资金、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牟利等行为。严厉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四)严控广告宣传。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严禁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
5、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严禁利用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防止误导消费者。五、整治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健全完善由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黑白名
6、单管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导通报制度等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确保治理实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细化整治重点。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限培训时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充分发挥校外培训鉴别专家委员会的作用,规范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对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培训项目进行鉴别确认,坚决防止个别机构“钻空子”“打擦边球”,以“非学科”之名行“学科”之实,同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
7、性进行把关,确保正确育人方向。严查培训内容,严禁超标、超前、超范围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师资管理,严把教师资质关,严禁在职教师和境外外籍人员在培训机构任教。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范围。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三)加快平台应用。有序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全面应用,县教育、文旅、科技、人社等部门要将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含
8、线上、线下,学科类、非学科类)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切实做到培训机构法人、证照、资金、人员、材料、课程等信息伴随式采集、及时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错漏。推动实现课程买卖、缴退费、咨询投诉、执法监督等全流程管理,更好地为家长和机构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四)汇聚攻坚合力。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在县政府统筹协调下,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拉网摸底、巡查监督、联合执法、违法查处机制,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分类施策、疏堵结合。对违规办学的机构,由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多次违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
9、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布提醒、致家长一封信、公众号宣传、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节假日期间不参加学科类培训及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和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关政策精神和最新工作进展,促进社会公众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六、进度安排第一阶段(20XX年7月中旬),即部署排查阶段。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研制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全县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20XX年校
10、外教育培训“点题整治”工作。健全由县政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巡查整治机制。建立完善机构台账信息和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持续推进全国平台应用,督促机构加紧完善数据信息,为实现学生和家长能够在全国平台上完成校外培训的选课报名、交费消课、满意度评价等操作打下基础。第二阶段(20XX年7月-8月),即集中整治阶段。由县政府组织牵头,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对培训机构无资质、超许可范围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等禁止培训的时间开展培训,培训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以及培训材料存在超纲超
11、前等方面问题;对学科类培训机构未设立预收费资金专账以及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规收费行为;对培训机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行为的经营者分类执法。相关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将每周推进情况逐级分别上报对应部门,并动态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对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结合暑假和开学初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加强明察暗访,坚决打击隐形学科类培训行为。第三阶段(20XX年9月TO月),即总结迎检阶段。全面汇总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梳理治理成效、特色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校外培训治理长效机制,做好迎接上级对我县专项督查工作。七、举报电话教育部门举报电话:XX,举报电子邮箱:XX。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