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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地产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工程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具体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2、 管理职责2.1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2.2 总工办负责提供现场工程施工的所需图纸,并确保图纸的正确有效.3、 管理要求3.1 工程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3.1.1 工程监督检查内容主要为: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3.1.2 质量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控制,工程质量均要达到优良(或合格),能顺利交付使用3.1.3 进度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的工期要求,确保最终交付业主的日期3.1.4 安全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
2、工。3.1.5 成本控制方面: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工作,分多级、多层次签字程序,有效降低总价外费用。3.2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工作程序及内容3.2.1 工作程序采用多级、多层次管理方法,即()监理确认有:现场监理先认可后总监签认;()工程部签字认可有:现场管理人员、项目主管、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分别签字认可;成本控制方面还需计划部复核签字认可。3.2.2 质量控制内容主要有:交点定位工作,各施工工序抽检工作,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及评定,材料控制工作等。3.2.3进度控制内容:按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制定出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周计划,根据该计划监督其落实情况,找出未
3、完成原因,然后解决问题,直至计划能按预定日期计划完成。3.2.4成本控制:对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严格按多级、多层次签字程序有序控制成本。3.2.5安全管理:工程例会上强调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按检查结果整改。3.3现场签证工作程序3.3.1 凡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发生工程合同范围外的变更或特殊情况,需现场签证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3.3.1.1 施工单位要如实填写签证单,一式四份,注明签证内容、详细位置、增减工程量大小,及时交给监理进行审核。3.3.1.2 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初审,如签证内容属实的,由工程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提交计划部审核。3.3.1.3 签
4、证单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及计划部各保存一份。3.3.2 凡内容在500元以上的签证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5000元以上签证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3.3.3 签证单必须在签证事宜发生三日内提交工程管理部指定的人员,签证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如属隐蔽工程签证应在工程隐蔽前将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的签证单报工程管理部,在工程管理部现场查看后方可隐蔽。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的签证,应报工程部经理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办,否则做无效签证处理。3.3.4 签证单应一事一单,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签证单,均作为无效签证,不能作为决算依据。3.4 现场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确认工作程序3.4.1在施工过程中对
5、原设计需进行变更时,工程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总工办发出书面通知,由总工办要求设计院及计划部解决与处理,变更时施工管理人员要会同监理人员对当时的现场情况要做好确认工作,要有记录.3.4.2重要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核对,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3.4.3变更通知单应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及预算部门各保存一份。3.5 资料管理3.5.1 施工现场的资料必须有专人管理,收发的图纸等资料要有详细的登记.3.5.2 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使用的图纸进行审查,检查图纸是否现行有效。3.5.3 竣工时,现场施工的资料必须全部装订成册,及时归档。3.5.4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有施工日记,工程竣
6、工时,施工日记应与其他资料一并归档。3.6 用电管理3.6.1 凡接用本公司电力的施工单位,在接电前一周提出书面用电申请,其中写明用电范围、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台数及功率,并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绘制施工用电现场平面图、立面图、及接线系统图。3.6.2 工程部接到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所架设的线路、配电箱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将申请表批复给用电单位,用电单位在得到同意后方可挂表接电。3.6.3 总配电箱内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总空气开关、动力电表、照明电表、分开关等固定设备,锁完好。电气设备的各层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连接,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连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
7、保护系统。3.6.4 电费计费:凡总表与各分表之和的差,由各分表分摊(新设电表由甲、乙双方共同读数记录,作为计量依据),生活用电与施工用电必须分开,计量如不分开将按总数3:7(生活与施工)拆分。3.6.5 各施工单位必须配有专职电工,持有电工证,并对所架设的线路、电机运行安全负责;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外电线路边线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米,塔吊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成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米,严禁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临设堆放物件杂物。3.6.6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严禁乱拉、乱接线路不规范或各类电器设备设置不规范,一经发现将停电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8、,由此引发用电安全事故由其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3.6.7 每月进行1-2次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经计量直接用电或未经同意擅自接表使用的单位,一律按窃电处理,除收缴已用的电费外,追加5000元以上经济罚款。3.6.8 各用电单位应对业主的各类用电设备加以保护,对损坏者将按设备或损失价值的5-10倍赔款。3.7 用水管理3.7.1 凡需从本公司水管上接水的单位,在接水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包括用水范围。3.7.2 工程部接到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用水现场进行检查,经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按指定地点接水。否则视为窃水。3.7.3 接水单位须自备水表,用水现场做好排水系统。3.7.4
9、水量计费:凡总表与各分表之间的差值,由各分表分摊。(新设水表由双方共同读数、记录,作为水费计算依据)。3.7.5 施工用水一律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保持场地整洁。3.7.6 如发现跑、冒、滴、漏者,将停止供水,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3.7.7 如发现未经同意擅自接表使用或未经计量使用者,一经发现按窃水处理,除要求拆除外,另处5000元以上罚款。3.7.8 各用水单位应对业主的各类设备加以保护,对损坏者将按设备或其他损失价值的5-10倍赔款。3.8 不合格工程的控制处理办法3.8.1 对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对主要工序严格要求、控制把关,杜绝不合格工程的出现。3.8
10、.2 一旦出现不合格工程,首先要找出原因,组织施工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制定纠正措施。并责成责任方按纠正措施付于实施,跟踪实施效果,直至达到合格为止。3.9 工程材料验收办法3.9.1 验收依据、内容及方法按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规定要求或合同规定实施。3.9.2 验收程序3.9.2.1 计划部材料员填写交验单即采购检查验证单(一式三联)交工程部。3.9.2.2 工程部根据验证单规定的验证内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逐项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检验员应在检查结论中签署合格结论,并留存一联,将另两联返还计划部材料员。3.9.2.3 计划部材料员收到检查验证合格的“验证单”后,办理入库手
11、续,既填好材料入库单和领料单交施工单位签字。3.9.2.4 材料员将验证合格的验证单、入库单和领料单各一联交财务作为付款依据。3.9.2.5 如检查验证不合格,由工程部通知计划部材料员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3.9.2.6 换货的检查验证仍按本条第3.9.2.1-3.9.2.5款要求进行。3.9.3 一般要求3.9.3.1 工程施工用材料要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厂家。3.9.3.2 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材料使用标准、规定。3.9.3.3 现场实物应满足表观要求。3.9.3.4 材料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要求。3.9.3.5 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给使用。3.9.3.6 材料验收人员做
12、好上述项目的验收记录。3.9.4 抽样准则3.9.4.1 水表箱 抽查数量:一批供货数的5%,且不少于5只,发现不合格,供货商分检合格后重新抽检,施工单位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品,由供货商免费调换。3.9.4.2 水表 抽查数量:一批供货数的5%,且不少于5只,发现不合格,供货商分检合格后重新抽检,施工单位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品,由供货商免费调换。3.9.4.3 家用保护箱等电位箱 按10%抽检,且不少于5台,按JB-7121-1993检查,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3.9.4.4 TV箱 按10%抽检,且不少于5台,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按邮电部相关标准或以有线电视台验收认可。3.10 凡签定施工工程合同
13、时,经办人应将管理办法3.3、3.4、3.6、3.7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内容作为合同附件交给施工单位,并作为工程决算时的原则。3.11 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签证程序或弄虚作假的、或把关不严失职的,公司将参照集团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理,直至辞退;凡施工单位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根据虚报的数额,拒付双倍的工程款,情况严重的清退出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2、管理职责2.1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管理。2.2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3、管理要求3.1安全管理原则3.1.1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
14、、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防措施。3.1.2安全管理要强调“技术保障、群众参与”相结合,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3.1.3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分解落实到人。3.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3.2.1进场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3.2.2进场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加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管理有组织,教育有记录,检查有结果,责任到人,措施得力。3.2.3施工单位必须设有专职生产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责
15、任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原则指导安全生产,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或无专职安全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停工整顿,并处罚款500元。3.2.4施工单位必须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投保,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凡无证上岗者必须退岗并处罚500元。3.2.5进场施工的塔吊必须经劳动安检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准用证后方可使用,无证塔吊一律停止使用,发现无证使用的处罚1000元,并予以停电三天处理。3.2.6进场的机具必须做好双层防护措施,重点是盘锯、钢筋弯曲机、砂浆搅拌机、卷扬机等必须做好防护栏,皮带轮设有防护罩,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发现其中一项不符要求的必须立即停工整顿,并处罚100元。3.2.7施工用配电总箱、分线箱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规产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外壳必须进行保护接地,一经发现不符要求的罚款100元,并予以停电整改。3.2.8脚手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