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XK0005600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XK00056000).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报关企业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报关企业备案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V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
2、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第113号公告)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
3、案申请。四、实施机构:武汉海关各隶属海关。五、法定办结时限:无六、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无八、收费依据:无九:申请条件:(-)申请人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二)其他方式申请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分支机构,其所属企业已完成报关企业备案。十、申请材料:材料填材料来源材料必材料名称材料份数写样本类型渠道要性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材料类型来源
4、渠道材料份数材料必要性空白表格报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多证合一”模式办理见附件原件申请人网上办理:电子1份;窗必要的,申请人无需提交任何材料.)示例样表见附件自备口办理,纸质1份十一、办理流程:(-)申请备案。1 .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或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WWW.S)“企业资质”子系统,向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无需线下再递交材料。窗口办理: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原件。2 .所在地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企业备案要求的,海关予以备案。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申请人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的,所在地海关提供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十二、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十三、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十四、办理地点:各隶属海关(详见武汉海关网站武汉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场所一览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I)/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提供备案信息,一并办理备案。十五、办理时间:详见武汉海关网站武汉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场所一览表。十六、咨询电话:武汉海关12360海关服务热线。十七、监督电话:武汉海关12360海关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