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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与分公司财务部日常费用收支、借款等业务的规定因分公司和总部各个职能部门的会计核算在同一帐套内,为了进一步的规范日常费用收支,借款等业务,经财务管理中心研究作出如下规定:1,原则上按费用归属部门报支,费用属于总部各职能部门承担的在总部出纳处报支,费用属于分公司各部门的承担的在分公司出纳处报支。2,由中心总部行政部统一采购,费用归属于外地分公司承担或分公司及外地分公司共同承担的在分公司出纳处报支。3,由中心总部行政部统一采购,费用归属于其他产业部(如永固、高地等)承担在分公司出纳处报支。4,由中心总部行政部统一采购,费用归属于总部各职能部门与分公司各部门共同承担的在总部出纳处报支。5,分公司和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级以上车辆补贴在总部出纳处报支。6,归属于工会与食堂的费用在总部出纳处报支。7,总部各职能部门职工的借款、归还由总部出纳负责监控催收,分公司各部门职工的借款、归还由分公司出纳负责监控催收。8,总部各职能部门职工罚款收入、其他收入交总部出纳,分公司各部门职工罚款收入、其他收入交分公司出纳。9,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的内部往来对帐由分公司财务部负责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