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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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壮族自治区主要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在发生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病、禽流感、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畜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一、疫情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本预案规定的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并在6小时内派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临床诊断,并采集病料,送检确诊。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将情况报告县卫生健康局。二、疫情确认1.临床诊断。由县农业农村局派出联合专家组根据以下内容,初步诊断:(1)流行病学特点;(2)临床症状的特征;(3)典型的病理学变化;(4)其他有关情况。2.实验室确诊。由自治区、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最后确诊。三、疫情分级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数量、程度、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及其趋势,疫情划

3、分为三级:1.一级疫情(1)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有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的;(2) 30日内全县出现疫点10个以上的;(3) 30日内某一局部区域(如自然村或饲养场)病畜数在100头(只)以上或疫病感染率在3%以上的;(4)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2 .二级疫情(1) 7日内全县有2个以上的乡镇发生疫情的;(2) 30日内全县出现510个疫点的;(3) 30日内某一局部区域(如自然村或饲养场)病畜数在50100头(只)或疫病感染率为1%3%的;(4)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3 .三级疫情一个乡镇行政区域局部零星发生疫情,30日内疫点在5个以下,或病畜数在50头(只

4、)以下或疫病感染率在1%以下的。四、职责分工(一)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职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疫情发生、发展态势,及时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为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辖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控制的应急处理工作。1 .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及疫情控制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从人员、经费、物资上保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控制应急处理的需要。2 .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封锁令,启

5、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动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3 .制定政策,采取措施,保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检疫和防疫监督等工作有序开展,防止疫病的发生、流行。(二)部门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1)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分析疫情,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3)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4)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5)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扑灭工作;(6)指导和监督疫点、疫区内患病动物的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

6、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及被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7)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8)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9)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疫病控制应急处理储备金的使用计划;建立健全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组织疫苗、消毒药、诊断试剂及有关防疫器械、物品等的储备和调配;(10)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工作队;(Il)开展动物防疫宣传及有关咨询工作;(1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县卫健局(1)制定人畜共患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2)发生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将疫情报县人民政府和市

7、卫生和健康局;(3)负责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预防注射和病人的诊治工作;(4)开展防病知识宣传;(5)负责向动物防疫人员提供防疫疫苗及免疫注射;(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 .县委宣传部负责疫情信息发布,确定宣传报道口径,积极正确引导舆论,普及动物防疫知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 .县督考局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5 .县发改局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6 .县工信局做好屠宰场等相关单位关闭的紧急疫情处理工作,协调其他部门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

8、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7 .县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封锁、扑杀病畜工作;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扑杀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准养犬的审批及违章犬的处理工作,捕杀野犬;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维护疫区交通秩序;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 .县民政局负责疫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和动员社区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9 .县财政局负责编制并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和疫情控制应急处理经费的预算和划拨,并监督划拨资金的使用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0 .县人社局指导各乡镇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工伤待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政

9、策;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I1.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疫区环境的监管、监测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2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运输,做好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及物资、药品和器械工作;负责及时解决交通用车和提供现场挖掘械具;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以及疫区封锁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3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关闭疫区内易感染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4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

10、协助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5 .县服发局协调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6 .县公路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以及疫区封锁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7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处理场点及道路的清洗洒水、喷雾降尘以及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作为各乡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11、是本辖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本级应急预案,负责无害化处理场点的选址和组建本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本辖区力量,扑灭本辖区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各乡镇要根据发生的范围、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疫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疫情涉及两个以上乡镇行政区域,则启动县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一)一级疫情应急反应重大疫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将情况迅速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同时组织、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

12、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本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扑灭疫情。对超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请求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二)二级疫情应急反应较大疫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根据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包括无害化处理)、免疫接种、限制或禁止动物及其产品流动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并扑灭疫情。同时,要安排好疫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三)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一般疫情发生后,县农业农村局应迅速了解情况,掌握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

13、措施、意见,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公安局。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扑灭疫情,并开展预防、消毒、救治等工作。四、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的监测,无新病例的出现。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市及自治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农业农村局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告

14、;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疫情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五、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县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库、药品库、防护用品及器械库等。(二)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和疫情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技术保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建立相应的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开展常规诊断、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建立健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资料档案。(四)人员保障1 .成立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组,负责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的现场诊断和实验室确诊,提出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技术方案。专家组成员的诊断结果将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2 .组建县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分队,具体执行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应急处理分队由下列人员组成:(1)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行政官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临床和实验室诊断技术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2)公安人员;(3)卫生防疫人员;(4)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应急处理分队;(5)其他成员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六、其他事项(一)乡镇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准备工作。(二)对实行本预案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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