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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决策部署,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决定建立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以下简称“非粮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耕地“非粮化”工作,保障全县粮食生产,推动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部署实施相关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中央、自治区、市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县督考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
2、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公管办等13个单位组成,县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三、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分管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指导、监督、检查等。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
3、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全县“非粮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做好“非粮化”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五、职责分工县督考局:负责将耕地“非粮化”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
4、围。对落实粮食生产任务不力的乡镇,要约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耕地“非粮化”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和流通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负责实施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完善稻谷补贴与粮食收购挂钩政策。县工信局:负责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推进良种联合攻关,负责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工程。负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污染粮食产地的违规排放企业进行查处。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粮食生产扶持补贴资金发放与监管,负责探索推进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与银行、农担公司等共同探索建立粮食类新
5、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利益联结等机制。将耕地“非粮化”工作产生的会议、督导、宣传等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保护和监管,负责分解下达新一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各乡镇,负责耕地地类属性变更审批工作,负责对耕地内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开展审批监督指导和监管。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补充耕地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及管理。负责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从事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活动行为进行查处。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污染粮食产地的违规排
6、放企业进行查处。县水利局:负责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配合自然资源局对水利设施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补划和监管。负责每年分解下达各乡镇粮食生产任务。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负责推广秸秆还田、冬种绿肥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负责耕地土壤监测工作。负责指导摞荒耕地复耕复种。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开展监管和对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开展全县耕地种粮情况监测。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宅基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扶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负责指导病虫害防控。负责开展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加快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甘蔗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配合执行工商资本涉农投资正负面清单。县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对在永久基本永田内转为林地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县大数据公管办:负责对耕地种粮监测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采集、共享、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