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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做账实操-资产账务处理分录模板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大程度地发挥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资产是进行生产经营、业务拓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第三条企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率优先的原则。第四条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管理,资产权证管理,资产处置管理等方面。第五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综合收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
2、值,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本部、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节组织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100元)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物品用具。如办公用品、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
3、装容器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使用、增减、清查等管理应参照固定资产管理。第八条XX集团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一)XX集团行政部、企划部、财务部对运业集团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1、行政部、企划部主要职责如下:(1)监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购置,以及参与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等工作;(2)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事项;(3)组织运业集团内部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4)审查、评价和组织论证固定资产购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及使用情况;(6)考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7)对有关企业和个人提出奖惩
4、建议。2、财务部主要职责如下:(1)拟定XX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监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购置,以及参与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等工作;(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事项;(4)审查、评价和组织论证固定资产购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及使用情况。(二)各企业负责对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XX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2、建立、健全有关固定资产帐簿体系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对本部门、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3、申报购建计划,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5、;4、使用、保管及维护固定资产;负责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及其管理职责;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第九条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下列职务必须分离:(一)请购与请购审批;(二)询价、验收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执行;(四)采购与验收;(五)采购与付款;(六)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七)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第十条各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管理的专(兼)职部门或专职人员(非财务人员),并明确其管理职责和权限。(一)固定资产管理的专(兼)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明确资
6、产使用部门及责任人;负责按照资产分布状况和类别建立明细台账,全面反映企业资产的状况,保证与资产使用部门的账账相符。各企业生产用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由经营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由各企业办公室(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按企业统一编号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的卡片粘贴及台账登记,保证本部门账实、账卡相符。(三)财务部门负责建立本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保证与管理部门的账账相符。(四)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运业集团付款审批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五)经办人应当根据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的审批,经办人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
7、授权部门报告。第二节固定资产管理程序第H一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一)请购。购建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权限向XX集团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注明购建固定资产的用途、数量、金额、招标方式等事项。(二)评审机构。XX集团企划部为生产用固定资产购建事项评审的牵头部门,XX集团行政部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购建事项评审的牵头部门,XX集团工程处为固定资产基建项目购建事项评审的牵头部门。(三)固定资产的购建及更新改造。各企业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上报XX集团审批并纳入年度资本性投资预算后方能实施。第十二条审批程序各企业购建固定资产,需进行可行性论证,经总经理审签
8、后,上报XX集团预算管理委员审批,具体程序为:所属企业部门经办人T部门负责人T财务负责人T企业总经理-XX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一列入年度投资预算T实施购建。对于购建总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设备以及新增、更新改造项目及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基建项目,各企业在实施前应当编制固定资产购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后报送XX集团审批。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及组织购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必须建立和遵循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完工验收。固定资产购建、安装调试完成后,购建单位要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
9、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继续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的要求。设备验收,还应当包括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及经营设备单位资质证明等合法证书。第十五条款项支付。固定资产购建款项结算按照XX集团付款审批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第三节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按照经济内容划分为以下五大类:(一)房屋及建筑物;(二)机器设备;(三)运输设备;(四)办公设备;(五)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是否具备相对独立的使用功能进行分项。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成本计量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按照XX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10、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一)根据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份拆除;(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五)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第四节固定资产增加与减少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接受捐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第二十一条各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应优先考虑从运业集团内部购买或调拨,在确定XX集团内部无符合要求的资产后,再行决定外购。第二十二条各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应当符合XX集团产业发展方向和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确定的审批权限和
11、程序,杜绝重复、盲目购建。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减少是指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处置的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投资、盘亏、抵债转出、报废、报损等。第二十四条XX集团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机构调整时,资产使用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在上级主管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不得办理工作调动等手续。第五节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使用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
12、工作。第二十六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当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并作好维护记录,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建筑物应当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第二十七条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第二十八条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如发生因基建资料不全,造成无法办理竣工及权证等相关手续,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第二十九条XX集团内部闲置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借出单位应当完善
13、出租、出借手续,报运业集团财务部备案。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当认真勘验。第三十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蛰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或利用率低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效率。第六节固定资产折旧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所有固定资产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1房屋建筑物30-5052机器设备8-1553运输设备5-1254办公设备及其他5-125第三十二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14、行复核。(一)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二)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四)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第七节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应当按下列程序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一)运业集团财务部建立、汇总登记固定资产管理总账;(二)各企业财务部门建立、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数量金额明细账;(三)各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分布状况和类别建立明细台账;(四)各企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数量明细
15、台账或固定资产卡片。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类别设置二级明细账、按照具体项目设置三级明细账,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一)设立固定资产三级明细账时,资产名称要简明,反映资产重要性能和属性的规格型号齐全,并注明预计使用时间和预计净残值,对使用部门要进行动态登记。(二)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并明确相关管理责任人。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增加、减少,由资产管理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三份,经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作为记账依据,分别记入有关账、卡。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拨,须由拟使用单位在OA资产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调出单位确认后,完善相关手续作为内部往来结算、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的依据。第三十七条各企业资产使用及管理人员发生离岗、离职、内部岗位调整等变动,均须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程序移交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经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签署资产移交清单,并按规定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财务部门变更固定资产账务及卡片记录。第三十八条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定期核对账务,并作好核对记录,保证账账、账卡相符。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