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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维农护收,猎捕野猪行动工作方案为有效解决我县存在的野猪数量过多,频繁发生危害农作物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生态平衡,我县决定组织开展以“维农护收”为主题的秋季猎捕野猪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根据各乡(镇)初步摸排上报以及县林业局对野生动物资源分布的普查情况,在我县范围内野猪活动较活跃、损害农作物较集中的区域计划猎捕野猪。通过聘请遂川县护农狩猎队在我县规定的区域开展集中猎捕野猪行动,在确保行动安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及使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防止误伤其它野生动物或破坏其生存环境。二、工作步骤行动从2020年9月中旬开始,到20
2、20年12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各乡(镇)要按照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摸清本乡(镇)区域内野猪损害农作物较集中的范围,确定重点区域,并向县林业局申请猎捕数量,待猎捕限额(狩猎证)下发后方可进行集中猎捕行动。(二)集中猎捕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聘请遂川县护农狩猎队在我县重点区域开展集中猎捕野猪行动,切实维护林农利益。所捕获的野猪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置,严禁违规私自处理。(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县公安局和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要认真总结行动的成果和经验,研究有效处理我县野猪及其它野生动物保护与猎
3、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政府和市林业局。三、工作要求(一)明确猎捕范围和数量各乡(镇)猎捕范围必须在野猪分布较集中且危害严重地区进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人口密集区及重要敏感区等不适合猎捕的区域狩猎,猎捕数量在省林业局猎捕许可规定的限额内。(二)组织专人猎捕猎捕行动必须要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时间,参加捕猎人员必须有持枪证和狩猎证。猎捕时禁止伤害其它野生保护动物,不得破坏其固有的生存环境。全县分片区设立三个猎捕分队,每个分队要求至少安排一名熟悉当地地理环境的人员(向导)参与。其中,营前片猎捕分队负责区域:营前镇、平富乡、水岩乡、五指峰乡;寺下片猎捕分队负责区域:双溪乡、寺下
4、镇、紫阳乡、安和乡、社溪镇;东山片猎捕分队负责区域:东山镇、黄埠镇、油石乡、梅水乡、陡水镇。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维农护收”猎捕野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秋季猎捕野猪行动工作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本次猎捕野猪行动的安全保障和狩猎成效。各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严格规范狩猎行动的组织和管理,猎捕行动中,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办法,确保枪支弹药
5、的安全。(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本次猎捕野猪行动的具体工作,制定(代拟)专项行动方案、负责野猪猎捕限额(狩猎证)的报批、猎捕经费的申请,组织猎捕行动的工作调度和日常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计汇总各乡(镇)农作物损害情况,协助本次猎捕行动的工作调度和日常管理。县公安局负责猎捕队枪支弹药的申请和管理,协助本次猎捕行动的工作调度和日常管理。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野猪分布情况,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做好安全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并对猎捕成果进行统计核实。负责猎捕队的食宿费用,以及向导、安全员误工费、意外险的经费保障;协助本次猎捕行动的工作调度和日常管理。(三)强化经费保障。本次猎捕野猪行动工作所需经费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报县林业局汇总,由县林业局统一梳理报县政府审定后,县财政足额拨付至县林业局。附件:猎捕野猪行动工作经费明细表附件猎捕野猪行动工作经费明细表费用名称单价数量天数小计(元)备注交通补贴300元/组/天3组3027000意外险200元/人12人2400野猪处置费用350元/头200头70000据实拨付误工补助300元/人/天12人30108000猎捕工具(枪支弹药)耗材费用26000合计23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