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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邛味市水口镇马湖小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办学理念为“德艺并驰,志骋千里”,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小公民,把本校办成邛珠西路的精品学校。校训是“忠诚、友爱、奋进、担当”。第三条学校名称:邛珠市水口镇马湖小学校,(简称为马湖小学),英文表述为MahUprimaryschoolo地址:办学形式:全日制小学普通教育学校举办者:邛蛛市教育局学校所有制性
2、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第四条课程设置: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在开设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开设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书法、国学经典诵读、足球、马文化根艺手工等地方教育课程。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一节校长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邛竦市教育局任命或聘任,校长依法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第六条校长的职责(一)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二)接受邛珠市教育
3、局领导,执行上级指示。(三)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四)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领导行政班子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财务后勤工作等。(五)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六)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努力增收节支,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学校管理。(八)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积极争取社区、家庭的支持。第七条校长的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
4、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有最高决策权。(二)人事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聘用干部,安排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校长有权提名、建议任免副校长及其以下干部。(三)奖惩权: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和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经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发展学校各项事业。(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第二节学校职能部门第八条学校设教导处、德育办、安全办、信息办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门工作。第九条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
5、工合作。教导处:主要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学籍管理、师资培训、信息技术教育等工作。德育办:主要负责学校德育、团队、班主任工作、学校各项集会集合、学生安全教育、晨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教育常规管理等项工作。安全办:主要负责学校食品卫生、校舍、校园周边环境、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学生大型活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办:主要负责学校信息采集、上传,网络使用和安全保障。第十条职能部门设主任一人,视需要设副主任一人。人选由校长提名,学校党支部考察,校务会议研究,报市教育局考察任命。第十一条学校教导处下设语文组、数学组、艺体组等教研组。教研组负责本学科教研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学习、教学方法研究、学
6、科竞赛、学科综合实践等活动,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考评工作。负责指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组织继续教育学习、外出进修等活动。对教师每月读书笔记、教学反思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推荐优秀文章至教育学会和相关刊物,期末汇编成集,展现教师风采。建立并管理教师个人成长档案,培养青年教师。第三节行政办公会议第十二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制定学校工作目标,研究布置学校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第十三条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其他领导主持,成员为全体校级党政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吸收有关成员参加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一般
7、每周召开一次。第三章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第一节教育管理第十四条学校以德育工作为首,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和学校“德艺并驰,志骋千里”的办学理念,健全德育工作运作机制。通过班队活动、学科教学、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渠道,深入开展以“马文化”为主题的“自理、自律、自强”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山区留守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独立意识的形成。第十五条少先队辅导员要在德育办领导下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做到活动育人。第十六条德育办要加强安全、国防、法制、疾病、避险等常规教育,协助安办开展以上方面的演练和相关活动,检查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第十七条德育办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师德进行督查、评估,提出奖惩
8、意见。第二节教学管理第十八条学校核心是教学工作。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注重个性,着眼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第十九条学校教学工作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为原则,大力实施新课改,以三维目标为导向,培养学生合作探究的自主学习能力。第二十条认真抓好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和评估,对备课、上课、辅导、布置和批改作业、考试考查、实验和学科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考评。第二十一条学校以班级为实施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负有协调本班级学科老师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的责任,保证学生学业达标。学校每学年进行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定。第二十二条学校课程由
9、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大板块构成。校本课程以“马文化”为主题,以竹、木材料开展手工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忠诚、友爱、奋进、担当”之精神。根据学校特点开设知识拓宽、个性发展、补缺补差等类型的选修科目。选修课以社团活动课为主要形式,开展包括班团、社会实践、体育锻练、文娱等多种活动。第二十三条教师对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特殊儿童随班融合教育制度,保障辖区内“三残”儿童的教育权利。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加强健康教育,关注心理健康。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教育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不超过6小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第二十七条
10、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乱收费、乱订资料和有偿家教等行为。第三节教育科研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实施“科研兴校”发展战略,围绕素质教育、特色教育,着重开展小课题和联合科研活动。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第四章后勤管理第三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行筹措为辅。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第三十一条学校财务工作收支两条线管理,大额经费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报市财政局支付中心批准。第三十二条后勤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法依规管好校产,为教育教学服好务。第五章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马湖小学党支部,在邛昧市教育局党委领导
11、下,按照党章开展组织活动,在学校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第三十四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教代会。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负责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办学思想、规划、重大方案、财务情况、教工福利及其他学校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二)参与民主评议、考核和监督行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五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重大事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重要财务收支情况;教职工权益;热点问题处理结果。校务公
12、开主要通过会议、公示栏、合适范围的网络平台等进行。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组织。第三十七条学校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审计、督导,接受家长、学生及社会的建议和监督。第六章教职工第三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学校依法维护、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十条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管理的规章,认真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第四十一条学校教职员工实行县管校用,全员合同聘用。学校根据编
13、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另制定马湖小学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第四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第四十三条学校实行岗位责任考评奖励制度。(另制定马湖小学教师绩效考评方案)第四十四条学校通过教研科研、继续教育、教改活动、教师之间和校级交流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并积极为之提供便利条件。第四十五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有利自身素养提高和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社团、协会等组织的活动。第四十六条学校有权对违反教师法、师德规范等教育法规,在工
14、作中产生重大失误的教职工依法予以教育、批评或处分,触犯刑法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对校内申诉仲裁不服,可逐级向上申诉。第四十八条退休教师由学校工会负责管理协调工作。第七章学生、家长第四十九条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每年秋季招收适龄儿童入学,按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家长应提供相关证件。第五十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实施教育教学。每班名额不超过45人。第五十一条学校按主管部门规定,接受符合条件的借读生或转学生。第五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害。学校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第五十三条学校接受的各类捐赠和支助资金保证有一定份
15、额用于支助贫困和三残学生。第五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加符合身体条件的学校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第五十五条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负责家校沟通,建立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政策、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邛竦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邛珠市教育局批准。第六十六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均以本章程为准。第六十七条学校主要管理制度有:(具体职责、制度、方案见附件一、二、三)1、马湖小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2、马湖小学制度集o3、马湖小学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2016年9月起施行,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