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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跆拳道项目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按竞赛日程执行。二、参加单位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三、竞赛项目(一)青少年甲组(18项)男子:45公斤级、48公斤级、51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8公斤级、73公斤级、+73公斤级。女子:42公斤级、44公斤级、46公斤级、49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二)青少年乙组(18项)男子:42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1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8公斤级、+68公斤级。女子:40公斤级、43公斤级、46公斤级、49公斤级、5
2、2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三)青少年丙组(12项)男子:3032公斤级、35公斤级、38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50公斤级。女子:28-30公斤级、32公斤级、35公斤级、38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四、运动员资格(一)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需经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选拔。(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30天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参赛资格。五
3、、参加办法(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各组别男女合计最大报名人数,甲组:15人;乙组:15人;丙组10人。各组别男子和女子可分别任选两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六、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
4、(二)采用三局两胜制。甲组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乙组、丙组每回合1分30秒,回合间休息30秒。(三)报名人数不足3个代表队(含3人)的级别取消设项。(四)比赛按级别称重,顺序由小级别至大级别依次进行。所有称重工作中将在2小时内完成。称重不合格,在称重时间结束前有1次补称机会。(五)比赛开放式称量体重,运动员统一穿着袜子、道裤、短袖T恤称重,全体运动员体重认定在本级别基础上上浮0.5KG。竞委会随机安排教练员监称并全程摄像。(六)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护身由组委会统一提供,脚套由各队自备(脚套参数需符合竞委会要求),同时运动员还须自备合身的护裆、护臂、护腿、护手套、白色护齿上场,
5、否则不允许参赛。(七)运动员只能穿着白色道服上场比赛。(八)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裁判长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九)对临场指导教练员的要求1 .教练员须穿着规范的运动服、运动鞋上场指导,且上场时不允许使用手机。2 .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非本队报名教练员进场指挥,将对该方运动员扣分。3 .运动员或其教练员拒绝服从主裁判员指令、拒绝执行比赛规则、无故离开指导席或有包括不恰当抗议行为在内的严重不良言行时,主裁判可视当时实际情况予以扣分、甚至判其“犯规败”。七
6、、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一)录取名次各级别录取前八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二)计分方法1.各级别前八名分别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奖牌并列各按0.5枚计算。2.按各代表队在各级别比赛中名次得分之和排列青少年甲组、乙组、丙组单项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八、报名和报到(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除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外,还需提交运动员体检承诺书。九、经费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十、体育道德风尚奖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十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十二、裁判员和申诉另行通知“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