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工作的通知(2019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工作的通知(2019年).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4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切实提高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认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切实树立质量意识,选择合格及高水平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建立学生实习保险制度,保障实习安全,并强化应急管理。二
2、、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要严格执行“六不得”“三不得”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规定的实习管理中的学生基本权利保障“六不得”,即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即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
3、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要切实做到“六个禁止”。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紧急通知(教职成(2018)503号)规定的“六个禁止”:禁止学校或实习学生以任何名义(包括勤工俭学)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禁止学校与中介机构以“小时工”形式合伙侵吞实习学生利益;禁止安排、接受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禁止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禁止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禁忌性岗位实习;禁止强制实习学生加班、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对于已经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令行禁止、立行立改,造成恶劣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实行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报备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学校中专部要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以正式函件形式分别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我厅职成教处备案。省属中职学校(含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直接报送,市县属中职学校(含市县属高等学校中专部)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