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继教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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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卫生院继教学分管理办法为促进本院质量、管理得到提升,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继教管理实行分值考核,分值包含上级组织培训学习继教学分、外出培训学习获得的学分、获得医学文凭的学员、本院认可的培训学分。二、实行继教管理学分的包括:本院医生、护士、医技、药剂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学分考核周期以一年为累计计算方式,根据岗位不同,分值按“共同科目”及“专科科目”分类统计,年终分别公布总分值及每位员工取得分值。五、鼓励员工授课,授课分值由医务科确定,授课老师按听课员工分值两倍计算,授课得分由听课者评估后按比例获取。六、具体分值按如下计算:获得院外继教学分按3倍计算;进修学习分据实算(跨年的平均到每月按年算);院内继教考试得分按10%计算;取得大专文凭计5分;取得本科文凭计10分;在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刊物发表论文分别加15、10、5分。七、医务科负责本院的继教学分管理,负责收集、保管、统计员工每年继教学分,负责全院培训学习,组织考核。院外学习由医务科统一安排,院外学习如无学分,医务科则根据授课内容、学习时间授予院内学分。八、对年终未获得院内公示分值(公共课目加专科科目之和)80%的,每差一分扣年终绩效200元。年终对授课先进个人、学习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公布后获得学分加入2017年计算。本规定之学分不作为晋升职称学分使用。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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