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991113 上传时间:2024-06-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住房转让征税对象转让条件涉及税种税率/征收率政策依据备注卖方转让不满2年的住房增值税5%财税(2016)36号以转让价格为计税依据,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7%、5%、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3%陕西省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陕财税(2020)20号免征:按月(或按季)转让收入累计不超过10万(或30万)(财税(2016)12号)。减半征收:按月(或按季)转让收入累计超过10万(或30万)。截

2、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地方教育附加2%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财税(2008)137号免征财税(2008)137号个人所得税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转让收入以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就高原则为依据。征收率:1%(买卖)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国税函(2007)1145号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按转让收入核定征收。征收率:3%(拍卖)转让满2年的住房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免征免征20%财税(

3、2016)36号财税(2008)137号适用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转让收入以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就高原则为依据。征收率:1%(买卖)征收率:3%(拍卖)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国税函(2007)1145号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按转让收入核定征收。转让满5年的住房增值税免征财税(2016)36号印花税免征财税(2008)137号土地增值税免征财税(2008)137号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住

4、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免征财税(1994)20号适用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转让收入以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就高原则为依据。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买方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90平方米以上1%财税(2016)23号房屋买卖,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实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价格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其中:成交价格以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就高原则为计税依据。1.5%财税(2016)23号印花税免征财税(2008)137号

5、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契税90平方米以1%财税(2016)23号房屋买卖,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实际取得增善性住房下90平方米以上2%财税(2016)23号值税发票的,成交价格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其中:成交价格以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就高原则为计税依据。印花税免征财税(2008137号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契税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住房赠与征税对象涉及税种赠与条件税率/征收率政策依据备注赠与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符合免征情形同增值税)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又

6、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免征财税(2016)36号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其他形式赠与视同转让住房无转让价格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免征财税(2008)137号印花税万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受赠方个人所得税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免征财税(2009)78号其他形式赠与20%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

7、19年第74号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印花税万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住房继承征税对象涉及税种继承条件税率/征收率政策依据备注继承人增值税免征财税(2016)

8、36号个人所得税免征财税(2009)78号土地增值税免征财法字(1995)6号契税法定继承免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非法定继承3%国税函(2004)1036号以继承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印花税万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征税对象涉及税种税率/征收率政策依据备注夫妻双方增值税免征财税(2016)36号个人所得税不征财税(2009)78号土地增值税免征财法字(1995)6号契税免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印花税万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夫妻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住房征税对象涉及税种分割条件税率/征收率政策依据备注夫妇双方增值税免征财税(2016)36号个人所得税不征国税发(2009)121号土地增值税免征财法字(1995)6号印花税万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房屋权属变更后的一方契税夫妻共有房屋归属一方免征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归属另一方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权属变更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印花税万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减半征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陕财税(2019)5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税收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