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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为了保障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营,充分发挥其在师生实验教学、科研以及对外交流中的功能,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减轻和控制事故危害,维护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应对实验室突发情况可能对环境与人员造成的不利影响,遵照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医学院实验室的特性,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组织机构1、领导团队组长:XXXX成员:XXXXXX2、执行团队组长:XX成员:各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实验教师二、应急措施1、消防安全1.1 以预防为先,消除火灾隐患。实验楼每层(6间70平方米)配置4台消防设施,关键实验室内部储备适量消
2、防器材,确保器材置于易于取用的显眼位置,指派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更换。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知实验室及周边环境,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1.2 实验室内存放的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实验过程中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1.3 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电热干燥箱等强电设备或明火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离断电(必要时切断总电源)。1.4 严禁在楼道内堆积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1.5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每日下班前,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巡查,关闭水源,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1.6 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上报
3、并处理,遭遇火灾应主动扑救,及时报警。2、用电安全2.1 坚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理念。2.2 使用电器设备前,须先了解其性能,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出现过热现象或异味,应立即切断电源。2.3 遇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故障,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电器设备、线路及插头插座应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发现可能导致火花、短路、发热、绝缘破损或老化的现象,必须立即通知电工检修;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杂物。2.4 开启热源设备后,必须有人值守,即使配备自控装置也需有人监控,以防自控失效。人员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务必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
4、关。2.5 遇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用绝缘物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实施救援。3、防盗安全3.1 实验结束后,离开实验室必须做到“三关一锁”(关灯、关水、关气、锁门)。3.2 每日实验结束后,钥匙应及时归还并由专人保管,严禁私自复制或外借实验室钥匙。3.3 使用实验室需提前预约并登记,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非正常上班时间进出实验室者,必须确保关闭实验楼大门。4、生物安全4.1 若发生涉及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根据事件规模、危害程度及可能波及范围,需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及实验区域。4.2 若有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遭受实验室内的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化学试剂感染或伤害,
5、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中的现症病人应就地报告,通过“绿色通道”送至实验室人员感染救治定点医院。对疑似病人及接触者实施入院观察,对高暴露人群视情况采取预防性用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措施。在可能受影响区域内,开展疑似病例搜寻,调查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4.3 对已查明的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及有毒有害化学试剂污染的物品,应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水源等公共设施,严防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从实验室泄漏。4.4 对受污染的实验室及其他场所、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4.5 保护易感人群对易感染人群和其他易受损群体采取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4.6 卫生知识宣传根据事件性质,开
6、展针对性卫生知识普及教育。4.7 人员疏散在出现大量或极高毒性病原微生物及化学试剂丢失,且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迹象时,可申请政府取消集会活动,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及人员疏散等措施。4.8 心理疏导针对事件引发的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通过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干预。5、器械安全5.1 实验室解剖器械应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放置。5.2 学生在使用解剖器械时需在教师监督下进行,不得将其用于与实验无关的活动。5.3 实验结束后,应对解剖器械进行数量清点,对数量异常的情况,学生需找回丢失器械后方可下课。5.4 如有人员被解剖器械割伤,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并包扎。若伤口较大,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采取
7、止血措施。5.5 学药品安全6.1 化学药品应分类储存,相互作用药品不得混放,必须隔离保存。所有药品均应有清晰标签,储藏室及柜体应保持整洁。具有特殊性质的药品需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标签、变质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严禁存放剧毒类药品。6.2 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明显标识或标签。易燃、易爆、遇湿易燃、遇潮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处存放;易因阳光照射而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在阴凉通风处存放。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6.3 剧毒物品必须存于学校专用剧毒品仓库内,仓库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领用剧毒物品需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根据实际使用需
8、求领取最小量,并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严禁私自携带剧毒、贵重化学品离开实验室或将之转借他人。6.4 使用化学药品前应查阅常用化学品危险等级、性质表,熟悉所用药品性质,熟练掌握对应操作方法。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及有压力反应等危险性大的危险化学品时,严禁盲目操作,必须遵循相应操作规程,严格依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6.5 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废物(如尸体残渣、实验后动物)不得随意丢弃,严禁排入地面、地下管道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废液废物应采取适宜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实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置,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储存,防止渗漏、遗失导致二次污染。6.6 各实
9、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送至学校指定废物回收点,尸体残渣、实验后动物等废物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环保局认可的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7、大型仪器设备安全7.1 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台设备配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借用仪器设备需经指导教师与实验室负责人协商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不得擅自使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7.2 根据大型仪器设备性能要求,提供适宜的安装及使用场所,确保水电供应,并根据设备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7.3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导致设备损坏等事故,须提交书面检查,并按规赔偿损失。7.4 注意仪器设备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防止事故发生。8、应急处理程序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保持冷静,判断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报告。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保卫处报警电话:xx;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电话:XX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