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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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一、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检测人体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为发热患者。二、患者到达预检分诊处(需在1米线外),分诊护士询问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者等进行预检,同时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可疑病例。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患者给予佩戴外科口罩,电话通知发热门诊值班人员(电话:XX),分诊护士陪同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1.检测人体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伴有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2 .发病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3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4 .发病前14天内来自境外疫情高发区域,或与来自境外疫情高发区域人员有接触史者。5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6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者。四、对于其他没有流行病学史,没有发热或伴有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根据临床症状分诊到相应的诊间就诊。五、预检分诊点设立在五号楼大厅和急诊楼大厅,发热门诊24h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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