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
2、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其主管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四.公司应在生产厂区人员相对集中的办公区、生产作业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五.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在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生产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牌、说明书或管理制度等。明确说明作业工艺过程或作业区域内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落实到位。能源有限公司20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