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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2023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枣庄视察指导,就培育壮大石榴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要做好品牌、提升品质,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带动更多乡亲共同致富”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石榴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以全产业链建设为抓手,以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为核心,强化政策扶持、科技赋能、要素保障,在种植模式、产品开发、产业融合、技术支撑、辐射带动等方面
2、实现突破,全力推进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1、在石榴产业发展各级职责方面。一直以来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各级行政主体的具体职责,也未明确主管及相关单位部门职责。本市石榴产业发展无规可依。亟需统一思想,确立科学有序发展的理念。2、在石榴种植方面。枣庄是适合石榴种植的最北端,且大多数为露地栽培,极端低温天气易造成石榴冻害,且品种较为单一。病虫害近年来大面积发生,已成为本市石榴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或重要限制因子。受长期以来生产技术方式和管理模式影响,群众对园片管理重视不够,科技、品牌意识不强,石榴生产基地标准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低。3、在石榴产业发展方面。我市现有石榴加工企业,尚未形成应有的生产、加
3、工和销售规模。产业化开发缺乏大的龙头企业,企业与果农的联结机制松散,“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还没有形成,二产对一产的带动能力还有待提升。4、在石榴产业发展扶持方面。石榴作为小众水果,产业发展方面存在资金扶持和金融保障不足、专业技术人才较少、科研力量较为薄弱、产业链不够完善和精深、产业融合不强等问题,制约了石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二、起草过程1月23日,按照市人大召开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部署会议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会议安排由我局牵头全要素起草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工作,会后我局立刻组织法学专业的相关同志,和我局相关科室、石榴产业专班等同志一同高标准梳理立法民意直通车调查问卷问
4、题和起草条例初稿等。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实施时间安排,我局于1月30日,提前完成并提交立法民意直通车调查问卷。2月28日,条例参考材料汇编初稿经过2次修改后定稿,共参考法律法规、文件31个。3月4日,完成条例问题清单。2月9日,我局完成条例初稿,并交由我局内相关科室、专班、专家审阅征求意见。2月18日春节假期结束开班后,我局安排专人汇总、梳理、论证条例初稿的修改意见,结合市人大法工委领导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条例于2月25日提交市人大法工委。3月19日我局完成条例二稿联合修改。3月27日,在完成28个市直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后,我局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完成第三轮修改。3月2
5、9日,我局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征求除峰城区外各区(市)意见并于4月7日到峰城区开展立法调研,随后完成条例第四次联合修改。三、主要内容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分8章,54条。一是总则。规定了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政府、部门职责、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二是种质保护与种植管理。规定了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种苗管理、种植基地建设和环境保护、病虫害防控、气象服务等。三是加工营销与品牌运营。规定了产业培育、产品加工、交易平台建设、石榴营销、交易禁止、品牌建设与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培育、知识产权维护等。四是质量安全监管。规定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规范使用投入品、标准体系建设、石榴产品检验、可追溯制度、执法协作机制、信用制度建设。五是产业融合。规定了盆栽盆景基地、博览园、景区建设、节庆活动、文艺作品、文化挖掘等。六是扶持与服务。规定了产业政策、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育工程、科技研发、农技推广、招商引资、生产经营主体培育、金融和保险服务、行业协会建设等。七是法律责任。规定了法律衔接和法律责任。八是附则。规定了名称解释和生效时间。枣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