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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4)第0025号(共1册,第1册)江茅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旬HUACHENCPV-4t54e四华货另/ISRAISA1.COJTD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3232200039202400031合同编号,华辰约字(2024)00053号报告类型: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华辰评报字(2024)第0025号报告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
2、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216.361.900.00亓评估报告日2024年03月05日评估机构名称: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人员:孙畅(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190033施友俊(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230065(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4年03月05日目录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资产评估报告5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二、评
3、估目的12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2四、价值类型13五、评估基准日13六、评估依据13七、评估方法16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4九、评估假设26十、评估结论27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9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1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1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3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
4、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的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历史年度经营成果、盈利预测数据及相关法律权属等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
5、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师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6、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华辰评报字(2024)第0025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
7、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目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需要对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二、评估对象: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三、评估范围: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五、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七、评估结论: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
8、估,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21,636.19万元,与账面净资产20,634.51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001.68万元,增值率为4.85%。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结论使用期限。通常,只有当评估
9、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人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人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4)第0025号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
10、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却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况(一)委托人概况企业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8587X7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法定代表人:李桃元注册资本:17097.7333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7097.7333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时间:1994年11月07日营业期限:自1994年11月07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
11、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船舶租赁;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被评估单位概况1 .基本信息名称: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发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3302784998C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圣路75号4栋100I室法定代表人:陈伟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
12、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3月19日营业期限:自2015年3月19日至2045年3月1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化肥销售;肥
13、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 .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系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由美商运安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南京健业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美商运安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510.0051.00南京健业化工有限公司490.0049.00合计1,000.00100.002018年1月15日,南京健业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南京健业化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安
14、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如下: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美商运安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510.0051.00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490.0049.00合计1,000.00100.00注:美商运安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后名称变更为美商运安(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3月24日,美商运安(上海)有限公司与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美商运安(上海)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如下: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
15、例(%)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00.00合计1,000.00100.002022年3月30日,经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议,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与陈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99%的股权以人民币1,406.75895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伟,转让后,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作)陈伟990.0099.00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10.001.00合计1,000.00100.002022年3月30日,经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7日,经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议,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陈伟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陈伟将其持有的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