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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管理制度(危货道路运输企业)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危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2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略3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3.1 安全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酒己合有关政府行政科室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3.2 总经理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及时向政府主管科室报告事故情况。4安全事故分
2、类和等级划分4.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停车场站事故,但不包括商务事故。4.2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100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1亿元);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10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含50人),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5000万元);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3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含10人),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1000万元);4.2.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事故报告5.1 事故发生后,一名驾驶员或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危货托运单位报告(或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另一名驾驶员或押运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5.2
4、 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应急管理等政府有关科室报告,异地的罐车还应向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科室报告。5.3 信息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5.3.1 信息报告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5.3.2 发生事故的类型(如泄漏、燃烧、翻车、车辆损伤等)、部位,以及事故相关状况。5.3.3 事故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如,XX公路XXXkm处)以及车辆的行驶方向。5.3.4 车辆牌照、荷载吨位、车辆类型、罐车罐体容积、当前状况。5.3.5 所运危险货物的UN编号、品名、数量以及泄漏点、泄漏量等当前状况。5.3.7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报告肇事车辆的车型、
5、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5.3.8 周围环境情况(如建筑物性质、交通、人流、天气状况等)。5.3.9 事故影响范围。5.3.10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5.4 公司应急办公室与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保持信息沟通,押运员每隔2小时报告一次所在位置及运输情况。5.5 公司与危货托运人保持24h有效的通信联系,及时向托运人报告危货运输情况。5.6 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应急办公室24小时接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及其他成员报告事故情况,并向危货托运单位报告事故情况。5.7 在总指挥授权下,公司应急办公室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之内向公司所在地运输
6、管理科室及应急管理科室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向事故发生地运输管理科室及应急管理科室报告事故情况。6现场保护和救护的基本要求6.1 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6.1.1 事故现场保护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现场勘查之前,维持现场的原始状态,既不使它减少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它增加任何痕迹、物品。6.1.2 事故现场的保护主体是事故发生单位和接到事故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的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件可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6.1.3 保护事故现场必须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基本要求为:(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可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
7、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2)抢救伤者时,应做好标记。(3万各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4)及时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防止二次事故发生。6.2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护的基本要求6.2.1 现场救护目的是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在生命得以挽救,伤病情得以防止进一步恶化这一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下,还要注意减少伤残的发生,尽量减轻病痛,对神志清醒者要注意做好心理护理,为日后伤员身心全面康复打下良好基础。总之,要记住现场救护的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6.2.2 紧急呼救。当紧急事故发生时,应尽快拨打
8、电话120、110呼叫急救车,或拨打当地担负急救任务医疗科室的电话。6.2.3 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在事故的抢救工作中不要因忙乱而受到干扰,被轻伤员喊叫所迷惑,使危重伤员落在最后抢出,处在奄奄一息状态,或者已经丧命,故一定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总原则。6.2.4 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离事故现场。在可能再次发生事故或引发其他事故的现场,如失火可能引起爆炸的现场,应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离事故现场,以免发生爆炸或有害气体中毒等,确保救护者与伤者的安全。6.2.5 先分类再运送。不管伤轻伤重,甚至对大出血、严重撕裂伤、内脏损伤、颅脑损伤伤者,如果未经检伤和任何医疗急救处置就急送医院,
9、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坚持先进行伤情分类,把伤员集中到标志相同的救护区,有的伤员需等待伤势稳定后方能运送。6.2.6 医护人员以救为主,其他人员以抢为主。救护人员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以免延误抢救时机。通常先到现场的医护人员应该担负现场抢救的组织指挥职责。627消除伤员的精神创伤。一切有生命威胁的刺激对人都能引起强烈的心理效应,进而影响行为活动。事故给伤员造成的精神创伤是明显的,对伤员的救护除现场救护及早期治疗外,尽可能减轻其精神上的创伤。6.2.8 伤面的救护措施。为应对紧急情况,公司员工都应学习和掌握采用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对伤员进行紧急处理。6.2.9 正确处理窒息性气体引起
10、的急性中毒。存在窒息性气体的事故现场,引起危害的特点是突发性、快速性、高度致命性,救护人员应戴防护用具,正确施救,以降低死亡率,并防止救护人员中毒。7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1 事故的调查处理要严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单位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未受到处罚不放过),严肃认真对待。7.2 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安排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并携同安全管理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并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现场的调查、取证、救护及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等工作。7.3 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万元的事故,由公司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
11、及时报告市运管处安全科。7.4 重伤、重伤以上、经济损失高于1万元的事故或政治、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事故,由市运管处安全科会同公司一起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7.5 对现场不能结案的,经济损失较大或政治、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事故,在事故结案前公司每月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的情况报市运管处安全科。7.6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官司,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携同律师负责处理,所需费用及交通工具由公司安排处理。7.7 事故结案后,财务科室按照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扣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执行。7.8 事故发生后,能处理的尽快处理,不准形成积案。7.9 事故发生
12、后,公司根据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由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过程及报告应当涵盖以下基本内容:7.9.1 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前的运输作业状况;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事故报告经过;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7.9.2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事故当场人员伤亡情况及人员失踪情况;事故抢救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最终伤亡情况;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费
13、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事故善后处理费用,如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现场清理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如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等。7.9.3 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主要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等)。间接原因主要是没有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正确、不健全,没有组织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等。事故性质有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不可抗拒事故之分。责任事故的责任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
14、领导责任之分。责任事故是指人、机、物、环的不安全状态没有消除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因当前的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没有认知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造成的事故;不可抗拒事故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事故,如地震、战争、未能预报的特殊天气等。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等;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主要是政府及其有关科室的人员。7.9.4 事故责任划分及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主要是指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在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建议。主要包括:对责
15、任者的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建议;对责任者的行政处罚建议;对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对责任者追究民事责任的建议。795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要求企业要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存在哪些薄弱环节、漏洞和隐患,要认真对照问题查找根源,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适用性和时效性,并不折不扣地落实,防止事故再次发生。8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要求8.1 事故发生后,安全科应建立事故编号,登记事故管理台账。8.2 安全科应按有关规定建立事故档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完善事故档案各项内容,直至处理完毕封档、存档。分管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科处理完毕事故后,在档案上签字封档。8.3 事故档案内容包括事故经过、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处置过程材料、第三者证明材料、车队调查材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分析处理处罚通报、事故罚款收据、设备(车辆)修理费清单、保险公司理赔单、责任人事故认识材料、其他相关材料、事故收支报告、事故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成员等项目。9附则9.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9.2 以往的规定与办法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