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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中心日常维修管理办法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办法。一、加强领导1、学院日常维修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2、职责范围:主要负责学院公共部位及宿舍楼内水、电器具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3、人员组成:专门成立学院维修中心,后勤与基建处直接管理,下设管理人员2人(学院正式员工),外聘维修人员8名。二、加强管理1、人员管理(一)思想教育制度:每月利用一定时间,对工人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大家以学院为家,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二)考勤制度:1、签到制度。工人每天上、下班要统一签到或打卡。对漏签、不签者,按旷勤处理(因公除外)。2、请销假
2、制度。凡个人有事者,必须跟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方可离岗。无故旷工者,将严肃处理。3、突击抽查人员在位情况。维修主管将不定期对工人在位情况和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无故不在位者或执行工作当中怠工者。按考核细则进行处理。(S)作息时间制度:正常工作时间8:00-17:00,周六不休息,周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寒暑假正常上班。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楼宇门卫处查看保修情况,随时维修出现问题。遇有重大活动或是需加班时,正常加班,加班时间超过一夜或一天者。按一天算,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请假或旷工者,扣其当天工资。(四)考核制度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3天”,维修完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
3、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维修单上说明原因。每半年,对维修人员测评一次,了解学生对维修人员的满意度。对满意度不合格的工人,除按标准扣其工资外,规定其改正时间。连续两次满意度不合格者,上报辞退处理。2、物品管理(一)维修材料由后勤与基建处维修仓库统一管理,负责进货、入库和出库,单独记账。(二)材料请领制度维修人员按维修内容所需,及时填写材料请领单,按需至维修仓库统一领取。工作中要减少浪费,及时收旧,并上缴回收废旧材料。对浪费、损坏材料的人员,严肃处理。3、规范学生维修流程(一)学生可在每栋宿舍楼门卫处或维修中心办公室报修,设有维修登记本,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宿舍门卫负
4、责检查报修,维修后门卫进行检查是否修复。(二)学生报修后,维修人员现场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维修人员现场留维修缴费单,学生至宿舍维修小组办公室缴费),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三)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需将保修单交至维修中心办公室留底。(四)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门卫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三、维修项目分类管理(一)预算伍百元以内维修项目,接到报修后,维修工填写维修材料领料单,经维修中心管理员签字认可后至仓库领材料进行维修。(二)预算伍百元以上伍仟元以下的维修项目,需经后勤与基建处处长审核同意后再进行材料采购及维修。(S)预算伍仟元以上贰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使用部门需要进行书面申请经分管副院长同意后交至后勤与基建处,后勤与基建处根据维修内容组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安排维修。(四)预算贰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使用部门需要进行书面申请经分管副院长和院长同意后交至后勤与基建处,后勤与基建处根据维修内容编写招标文件交计划财务处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