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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购房合同样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预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土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号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O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局已批准上市预售.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憧层室,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O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米。该房屋建
2、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相关情况说明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暂定为人民币元。: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
3、定处理: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不向乙方收取越过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乙方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o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第七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迨期末付款额的日万分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
4、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俞期超过天后,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房价款的%,甲方有权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已方。贰、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该征得乙方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复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甲方末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确需变更的应
5、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末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第十条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件:壹、输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甲方对该房屋抵押已注销;甲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方承诺在年月日前输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叁、第十一条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第十二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
6、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受、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贰、第十三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输交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也收交接。房屋交付标志为O在脸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音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
7、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方承担。第十四条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日,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夫窑房屋交接书O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天内,由双方依法向交易中心办理价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第十五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越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局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末按催告书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脸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甲方保证在
8、向乙方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八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
9、,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十九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方的书面通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在退还房价款时一支付给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第二十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旨的倍给予补偿。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次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二十一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昌起,甲方对该房
10、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第二十二条甲方已选聘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牧业管理,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用房,甲乙方已签订了作用公约。第二十三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日起,甲方与签订的圭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式,
11、且采用挂号邮寄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理发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第日将被视为已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广度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第二十六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
12、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全合同生效日起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贲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全同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的手续。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二条本全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修方各执份,、各执爱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